无锡,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初三的几位学生团坐在一起,准备玩掰手腕游戏。小张跟小刘也

芹姐说法 2025-11-01 21:09:07

无锡,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初三的几位学生团坐在一起,准备玩掰手腕游戏。小张跟小刘也在一旁围观,小刘向小张提出邀约,小张欣然同意,二人决议来一场比赛。就在比赛进行的时候,小张被对方的手腕掰倒,当时就感觉手臂一阵疼痛,小张突然也晕倒在地。被送到医院之后,小张被诊断为手腕骨折,需要立即进行手术。 光明网11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事后,小张的家属跟小刘家属展开赔偿协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于是小张就给小刘起诉了,要求小刘承担全部的医疗损失赔偿。 课间休息期间,15周岁的几位初三学生,团团围坐在一起。为了缓解课堂上的紧张氛围,几个同学准备举行掰手腕比赛。 男同学们都围坐在一旁,不断有人发出比赛邀请。一轮又一轮的比赛,在紧张的氛围下进行。而一旁观战的小刘则邀约小张,问其是否也愿意来比试一场? 小张则点头同意,二人摩拳擦掌,准备一决胜负。 二人互相坐到对面,做好准备,正式开始掰手腕比赛。就在双方僵持不下、全力使劲的时候,战局开始出现转机。当时小刘的力道比较大,略胜一筹,眼看就要全胜。 感觉就差最后的临门一脚,小刘也准备做最后的发力。小张的手臂也慢慢开始出现倾斜。“咔嚓”一声,突然,小张大声尖叫起来。 “啊”!只见小张开始大声呼叫,然后就“扑通”一声,小张晕倒在地。 同学们看到突发情况,都慌张不已。看到小张晕倒之后,小刘也赶紧起身,迅速去寻找老师,汇报了事发情况,老师立刻拨打120救护车,及时将小张给送到了医院。 到达医院之后,经过检查诊断,小张的左肱骨骨干骨折。当时医生的建议是,必须要立刻进行手术,要给手臂内的骨架进行钢板固定。 没有办法,小张只能停止学业,立刻住院接受治疗。手术完成的非常成功,没多久,小张同学恢复完善就正式出院。 康复之后,小张的父母,就跟小刘的家属,就赔偿问题展开了协商。 但是,双方在多次协商沟通之后,仍然没有商讨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小张家属则把小刘同学给上诉了,要求小刘家属承担全部的医疗赔偿责任。 而相关部门在调查了解之后发现,小张跟小刘二人,都已经年满15周岁,二人是在课间自行进行这场掰手腕比赛。 作为15周岁的少年,对于掰手腕的活动是否存在潜在的危险,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预见能力。当时小刘提出邀约,小张自愿应战,因此属于自甘奉险的行为。 另外,根据相关部门的科普可以知道,掰手腕,属于校园内自发的游戏,有利于缓解学习压力、增强体质,不需要因噎废食。如果一味拒绝这类运动,反而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但是作为学生本人,则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好自我保护技能。 最后,相关部门则判决驳回小张的全部诉求。 很多人则认为,伤害是小刘同学造成的,作为行为人,他就不需要承担一点责任吗? 1.在掰手腕的时候,一方将对方的手臂掰伤、骨折,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掰手腕是自愿参与,属于“自甘风险”的文体活动,行为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通常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小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时掰手腕,是在正常发力,而且导致对方受伤之后,小刘也尽到了合理救助的义务,因此不需要承担责任。 2.年满15周岁的学生,自愿参与掰手腕活动,如果受伤了,对方是否需要承担全部医疗赔偿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及相关司法案例实践可知,掰手腕属于具有对抗性的体育竞技活动,参与者需要自行承担合理风险。行为人双方均已年满15周岁,已经具备对自己负责、对风险有预知的能力,自愿参与活动时,如果对方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无需承担全部医疗赔偿责任。 小刘跟小张均已经年满15周岁,是自愿参与掰手腕这类竞技活动。而且如果学校也已经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一般则需要由参与者自身去承担风险。 由此可见,并非谁受伤谁有理。双方均同意进行体育经济类活动,还是需要各自去承担一定风险,这个风险把控度则取决于自身。审判已下,大家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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