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彩礼纠纷案,看了抗辩词,有点小震惊,真可以这么算钱的啊。双方恋爱26个月每月

昭昭随笔 2025-10-29 22:28:19

南昌彩礼纠纷案,看了抗辩词,有点小震惊,真可以这么算钱的啊。双方恋爱26个月每月开房7次,算下来共182次。所以彩礼46.8万要返还女方28万,等于说剩下的18.8万就是男方付房费了? 两人是高中同学,22年恋爱,24年订婚同年又闹掰了要分手,但是女方不想退还彩礼。 女方的理由是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洞房都入了好几次,属于共同生活了,这彩礼是她因得的。 但是男方却狡辩表示两人只是开房,有没有同居,从来没有在女方家过夜,女方应该退还彩礼。 我查看了相关法律确实有这种说法,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双方共同生活。在女方收彩礼的情况下闹掰了,就会根据共同生活的天数来减少彩礼返还金额。 而长期固定、频次的开房也算,认定了对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稳定交流。 看到这确实有点心凉了,之前的深情败给了冰冷的计算,而182次的相处被折算成了万元单价。 可以说就是在一块都的时候感谢多好,在床上不分你我的,但是这闹掰啦,感情都要用钱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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