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彩礼仅同居4天,法院判决返还90%! 今天刷到一条新闻,江西有个小伙子,为了订婚花了60多万彩礼。结果和姑娘在一起住了4天就闹翻了,现在还要对簿公堂要回彩礼钱。 最后法院判女方返还90%的彩礼,48.7万元。理由两个人就共同生活了4天,连结婚证都没领,确实不该把婚姻当买卖。 看着这个判决,我在想: 现在的彩礼是不是变味了? 婚姻难道就是一场交易吗?感情在金钱面前,就这么不值钱? 想当初我结婚时,只给了一万元彩礼,那时很困难,再多都拿不出来了,但都过去了,都挺过来了。现在回头看看,真正的感情,从来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现在结婚成本这么高的吗?需要这么多彩礼的吗?婚姻不是买卖,真心才能长久。 彩礼要有度,感情价更高。婚后如果负债的还不是两个人自己承担! 彩礼 彩礼过高问题 婚前彩礼 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