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网红罗大美,被三名好友谋财害命,今天终于宣判了,不过结局不尽人意,一个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有期13年。三个大坏蛋,缺少一个都做不成这桩案子,怎么能留下另外两个恶魔? 罗大美,大家应该还有印象吧? 他本名尚某锋,凭借反串表演在网络上走红,是个百万粉丝大V。 案件发生在2023年7月,余金生因长期赌博缺钱,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同伙杨恒合谋,通过微信将罗大美诱骗至住处后实施绑架。 三人最后虽然从罗大美那里劫走了200余万元,但最终还是残忍撕票了,将其杀害并埋尸红薯窖。 让人想不到的是,三名施害者与罗大美还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出于对他们的信任,罗大美才毫无戒备的前往赴约。 我觉得,这个余金生和沙玉娇,很像当年的法子英和劳荣枝,性质都是一样的,俩人都该死刑并立即执行! 而如今这样的判决结果,让人不禁要问,对于一场三人共谋的劫杀,法律究竟应该如何衡量每一份恶意与罪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