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被家暴16次女子被判获赔144万#【“两年被家暴16次案”当事人小谢获财产

钱江晚报 2025-10-24 17:09:19

#两年被家暴16次女子被判获赔144万#【“两年被家暴16次案”当事人小谢获财产分割判决,共计现金144万余元】#小谢称要的不是钱而是一个交代# “我的财产分割判决书下来了。”10月24日,潮新闻记者从“两年被家暴16次案”当事人小谢处了解到,经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其分得夫妻共同财产70万余元,离婚损害赔偿10万元,以及前夫贺某某母亲名下公司债权63万余元,并有二手车一辆,“他们共计应当给我现金144万余元。”不过,小谢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对方是否上诉的消息。

在财产纠纷方面,小谢曾告诉记者,她发现贺某某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多次转移家庭财产。2023年1月5日至4月26日期间,贺某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向四川某公司转账,每笔均备注“借款”“借支”,而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杨某,即贺某某母亲。之后部分转回,剩余91万余元未归还。

对于这笔钱,法院曾有过审理判决,“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贺某某母亲名下公司归还我912900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因未缴纳上诉费,上诉被撤回。”小谢曾提到,该91万余元款项分割比例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定。

距离2023年4月事发两年多日夜的等待,小谢终于等到了这一纸判决书,她说:“这个数字在很多人眼里,或许它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于我而言,它更像是一道结了痂又被撕开的伤口,不流血却始终疼着。”

对于法院最新判决赔付的这一笔款项,小谢表示,她宁愿从来没有这笔钱,也不想去经历那一段需要被补偿的过去。“我要的从来都不是钱,而是一个交代,对我曾付出的青春信任和那些无法言说的伤害作一个交代。”

但小谢也提到,到今天为止,抚养费、刑附民等费用,她一分钱都还未收到。“但我想说不管多少钱,都无法弥补我所失去的,我甚至不知道最终能否拿到这笔钱。”不过,小谢也坚定表达了观点,她说,这144万余元是法院基于事实作出的判决,是她在法律上被确认应当获得的部分。

回顾这起案件,发生在2023年4月24日上午,小谢在当地法院递交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材料,并在办事大厅窗口立案。当晚,小谢被贺某某找到,并被带去酒店实施暴力,而这次家暴几乎要了她的命。

这次最严重的家暴,让小谢肋骨骨折、内脏出血,肝、脾、胃、肾、十二指肠都不同程度遭受到伤害。彼时,医生判定她需要终身携带粪袋。

2024年9月5日,小谢拿到了第三次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其回盲部切除术后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其肝部分切除术后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其肾功能损害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其十二指肠破裂修补术后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2024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2025年9月9日,二审维持原判。

小谢曾攥着二审判决书说,她一生伤残,4个重伤、5个轻伤以及多处伤残,只换贺某某被判11年。“我尊重法律判决,但内心依然无法接受。”

对于自己的这场家暴困境,她曾这样形容:“跑不了,离不掉,过不好”。

最后,小谢再次向律师、媒体以及帮助过她的,关心她的人表达了感谢,她说:“我知道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必须往前走,因为我没有退路。”(潮新闻 记者 李沐子 于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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