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岁女友把 19 岁男友卖去缅甸换十万块?被卖的男生在电诈园区差点被打死,这到底是爱情还是蓄谋已久的骗局?
事情得从 2024 年说起,广州的 19 岁小伙小黄在台球厅认识了 17 岁的小周,女孩主动要联系方式,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可谁能想到,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陷阱!小周不停给小黄洗脑:“我福建老家在缅甸有生意,去了保准赚大钱”。随后的几个月,小黄瞒着家人跟小周前往泰国,却在那里遭遇了人生的噩梦。原来所谓的家族生意全是虚构——来接应的人居然还带着枪,上来就没收了小黄的护照和手机!将他强行押送至缅甸的电诈园区。小黄这才懂,自己被 “女朋友”以十万元价格卖给了电诈集团!而小周呢?拿着卖男友的钱在泰国玩了十天。之后小黄因诈骗"业绩"不达标,没了利用价值后,园区和小黄家人开口要 35 万赎金才放人,家人四处借钱才把他救回来。
而卖掉男友的小周呢?回国后照样若无其事,直到被警方抓现行。可为什么她只被控诈骗罪,不是拐卖罪?这里就得说法律的现实问题了。我国刑法只有 “拐卖妇女、儿童罪”,19 岁的小黄作为成年男性,根本不在这个罪名的保护范围内。所以,小周虽干着 “卖人” 的事,但法律没对应的罪名,只能按证据扎实的诈骗罪起诉 —— 她诱骗小黄赴缅的行为,已构成电诈集团的共犯。不过,小周17 岁的年龄会让她轻判吗?最高法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要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也得看主观恶性。小周蓄意设局、事后毫无悔意,就算未成年,法院也可能依法从重处罚。
目前小黄一家不仅等着刑事审判,还准备提起民事赔偿。可 35 万赎金、被打残的身体、破碎的信任,这些损失能弥补吗?
爱情从不是盲目信任的理由,高薪诱惑背后往往藏着深渊。更该反思的是,法律何时能补上成年男性被拐卖的保护空白?毕竟每个生命都该被平等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