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被讹诈,怎样才能让诈骗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9月14日,湖南常德尹先生带着儿

南山樵夫 2025-09-30 07:23:14

做好事被讹诈,怎样才能让诈骗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9月14日,湖南常德尹先生带着儿子到医院就诊,他上楼梯时听到了门外传来自行车摔倒的声音。他听到声音出去,看到老人倒在地上扶起来了。没想到晚上就接到了交警打来的电话,老人的女儿报的警,过来跟尹先生交涉说是你撞了我父亲还肇事逃逸,赔偿3万元的医药费,不赔钱的话就是民事变刑事。 尹先生花了10天的时间。在这个没有监控的地方终于找到了一个角度的监控,还算十分清楚,证明了自己无辜,是做好事了。警方也从医院监控证实了尹先生的无辜。老人的女儿看了监控视频后默不作声,就朝尹先生说了一句“对不起”就离开了。 事情的经过很清楚,尹先生做好事儿还被讹上了,而真相大白以后,老人的女儿一句话就走了。难道这件事情对尹先生,对我们这个社会就没有一个应有的处罚和应有的交代吗? 轻飘飘的说你得赔3万,这就是典型的诈骗讹诈。3万块钱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不是一个小数目。需要大半年才能挣得来。一个老人跌倒了,就像恶人大半年的收入。这样的事情有没有法律保护见义勇为,保护做好事的人呢?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是保护好人的,是惩治恶人的。坚决不能让讹诈的人。若无其事的走了,是岂有此理!国家应该立法,坚决打击这种恶劣行为,这样的人不惩罚简直是对法律的无限嘲弄。只要是报案了,经官了,他所出的数字就是这个案子的基础数字。一定要罚他一个底儿朝天,他讹诈3万,就应该罚他6万或者是9万。并把这样的案件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件宣传开来。让做好事的人没有顾虑,让见义勇为的人敢于冲上去。甚至是当处罚的赔付。兑现之日,做好事的人应该大胆的心安理得的把钱收了。你也不用捐给敬老院,你也不用捐给慈善机构,这就是对你困扰10多天的一个合理的赔付,叫做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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