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中学强制学生剪斜面短发,是管理粗暴还是形式主义? 9月17日,福建三明一中因要求女生剪后脑勺呈45°斜面的短发引发争议。 校方回应称此规定为20年传统,旨在规范学生仪容,希望学生朴素整洁大方,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 当地教育局建议"不要那么苛刻",校方表示将收集意见调整方案。 有高二女生剪发时大哭,家长反映教师曾称"不剪发不要上课"。 学生抱怨发型不仅美观度欠佳,日常打理反而不便,一定要留这么丑的短发吗?"丑到怀疑人生",部分因争执影响学习情绪。 该校关于学生仪容仪表的管理,是典型的官僚主义,是在国家各项法律规定上的层层加码。 难道只有短发才能体现出学生整洁朴素大方,才是学生的的样子? 电视台里少年合唱团,女生一个个梳着高高的马尾,干净整洁,清新美好,这些都不是学生的样子? 学生的样子,在该校领导眼中只有一种,除了短发,其他都不是。 学校的管理简单粗暴,一招实行20年了,还引以为傲。 殊不知,该项管理违反了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头发作为身体组成部分,学生对其拥有自主支配权。 《教育法》与学校管理权:第四十三条赋予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需以教育目的为导向,且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仪容仪表规范需符合“合理必要”原则,例如避免染发、奇装异服等影响学习秩序的行为。 只要学生没有染发、烫发,奇装异服其它情况,应该尊重学生自己意愿,决定自己头发的长度。 学校大可不必,打着管理的旗号,干涉学生发型,不如把全部精力放在学生成绩及身心健康上,您说呢? 高中强制理发
这学期原来的校长换了,来了个女校长,才过了几周,老师们就叫苦连天,主要体现女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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