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十多年没回家,结果回家后发现自家车库被占,院子被人种满了菜,每年八

时刻纯真 2025-08-31 22:30:18

江西南昌,男子十多年没回家,结果回家后发现自家车库被占,院子被人种满了菜,每年八九千的物业费交着,物业却不闻不问。甚至还有人说风凉话,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废物再利用。物业变“物业”,业主到底该怎么办? 据凤凰网报道,十多年前,鲍先生在南昌买了一套别墅,这些年,鲍先生一直在外地做生意,中间没有回去过。 今年6月底,鲍先生回到小区,发现自家别墅一楼的大门敞开着,车库被人占了,院子里被人种满了菜,负一楼大厅里到处都是动物的粪便。 对此,鲍先生非常气愤,每年八九千的物业费交着,十几年就是10多万,到头来,房子被人祸祸成这样,物业却不管不问。 鲍先生找到负责人讨说法,他们却说,中介有时候过来看房子,为了方便就没锁大门,才会有人趁机而入。 鲍先生并不认同这种说法,在他看来,自家的车库、院子,很显然不是第一天被占,而是被占了很久,要么是物业疏于管理,根本没发现此事,要么就是发现后睁只眼闭只眼。 那么,业主交了物业费,到底能买到哪些服务呢? 业主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会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项目和费用,是双方发生矛盾、冲突时,最直接、最具体的依据。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具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违反此规定,本质上属于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的失职,已经给业主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业主有权要求赔偿,在诉讼或协商中,支持减交物业费的请求。 本案中,鲍先生尽管气愤,好在没有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反应情况后,负责人第一时间帮忙清理了院子里的菜,还找到车主,把车从鲍先生的车库里撤了出去,车主也很诚恳地向鲍先生道歉,表示下不为例。 最后,负责人也向鲍先生道了歉,鲍先生是生意人,相信和气生财,就这样,这事也就算过去了。 其实,鲍先生遇到的烦心事并非个例,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并不罕见,而且,远比鲍先生这事儿夸张的多。 前段时间,贵阳某小区,小区物业保安与业主爆发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导致多人受伤。 事件的起因是小区停车场设施不好,物业却强制收费,于是,业主们合起伙来理论,结果,双方先是发生口角,接着开始互相推搡,到最后演变成了肉搏、群殴。 有当地网友透露,事发时保安喝了酒,借着酒劲打了一名女性业主,也有人表示是女业主先动手的,最后,双方都被带走。 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是保安和业主同时被拘留。 冷静下来想想,这起悲剧的发生,仅仅是因为一个停车问题吗?还是停车问题只是导火索,业主和物业早就积怨已久呢? 物业和业主,一方是管理方,一方是被管方,这种关系特殊就特殊在,收钱的物业成了管理方,而花钱的业主们却成了被管方。这种关系本身就很微妙,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发生冲突。 更何况,不少物业服务差、收钱快也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现象成了困扰很多业主的一块心病,业主们往往是恨得牙根疼,还拿物业没办法。 那么,如果物业服务实在太差劲,业主们能否申请换一家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这是《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的核心权利之一。 但是,更换的流程,却是让人望而却步。 《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区有1000户业主,至少要有667户业主参与投票,而且,这667户参与投票的业主中,至少要有334户业主投赞成票,决议才能通过。 总之,业主们更换物业公司是一个复杂、耗时、需要高度组织性的过程,一般人还真折腾不起。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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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2
2025-08-31 23:48

没有装修的别墅,邻居停一下车种菜不是很正常吗?只要装修前找物业恢复正常根本就不影响后续装修入住。非要把邻里关系搞的不和睦

草莽 回复 09-01 12:45
这个人很牛逼,把偷和抢说的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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