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1岁老太去世后,干儿子拿着老太留下的遗嘱把她亲子女和孙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太遗产,孙子怒了:奶奶有亲子女和孙子,有他一个外人什么事?奶奶晚年一直是我父亲照顾,父亲病重后把奶奶送去养老院,我们有空就去探望奶奶,谁料,父亲病逝,干儿子却偷偷把奶奶接走,从此杳无音讯,奶奶立过公证遗嘱,房子归我,存款给叔叔和姑姑。最终,法院这么判。 红星新闻8月23日报道,上海91岁的老太早年离 婚,晚年跟子女不和,老太过世后,关于她的遗产继承问题,亲孙子和干儿子闹上法庭。 2024年3月份,小林和叔叔、姑姑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有人把他们给告了。 小林觉得莫名其妙,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好端端的,怎么有人把他们给告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告他们的人是奶奶认的干儿子老刘。 老刘把干妈王老太的亲子女、孙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干妈全部的遗产。 老刘说,他从小学医,经常到养老院门口给老人看病,结识王老太。 王老太早年跟前夫离 婚,晚年因为跟子女关系不合,被送到养老院。 王老太患有骨髓炎,经过老刘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好了,两人也聊得很投机,王老太就认老刘为干儿子。 之后王老太自愿住到老刘家,由老刘照顾。 2023年11月2日,王老太在两名律师的见证下,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所有财产留给大儿子老刘。 小林听完老刘的叙述气愤不已,他说奶奶晚年一直都是父亲照顾,直到2016年父亲身体不好,力不从心,才把奶奶送去养老院。 虽然奶奶被送到养老院,但是父亲常常抽空去探望。 2019年父亲病情越来越严重,实在没法去看望奶奶,但是小林作为孙子,他心里也惦记着奶奶。 2020年小林父亲病逝,小林把父亲后事办妥后,到养老院想把奶奶接回来照顾,却被告知,奶奶已经被干儿子老刘接去山东。 之后,小林联系山东的亲戚,山东亲戚说,确实看到小林奶奶一次,不过见了一次后就没有消息了。 小林试图联系老刘,加他的微 信,但都没加上,小林去找奶奶也找不到。 没想到,几年后,自己竟然被告了。 小林说,在2014年的时候,奶奶曾经立下遗嘱把遵义路的房产留给自己,名下的存款也应该由亲子女继承。 有亲子女又有孙子,怎么可能把遗产留给一个外人? 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发现了老刘的阴谋。 从遗嘱见证笔录、视频录像能看到,王老太在立遗嘱时,把老刘称作自己的大儿子,她说,小儿子大林2023年刚去世,其他子女都不管自己。 老大(老刘)以前在国际维和部队工作,多年去过70多个国家,没有住房,所以要把遗产都留给老大。 而负责见证遗嘱的律师也提到,当时是老刘联系他们来做见证的,但老刘没告诉律师,他和王老太其实不是真正的母子关系。 法院还查到,王老太去世前一年,老刘到银行把她定期的20万存款改成活期,已经陆陆续续全部取出。 更过分的是,老刘当初把王老太接走后并没有好好对待她,王老太去世的前6个钟已经犯病,而老刘直到4个多钟后才打急救电话。 王老太过世后,他并没有联系亲属,更没有好好安葬老太,而是把她的骨灰扔到山野。 最终,法院驳回老刘全部诉求,要求他退还20万存款。老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1、那么,老刘的这份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本案中,老刘编造国际维和部队人设博取王老太的信任与同情,同时人为阻断王老太与家人联系,导致王老太立遗嘱存在“动机错误”,该动机错误因老刘欺诈产生,已构成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所以,法院认定王老太所立代书遗嘱无效。 2、老刘没有权利继承王老太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二)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四)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等情节严重。 老刘的行为虽未直接符合上述情形,但他在王老太去世后,既没通知其家属,也没办理后事,竟将骨灰撒在了山野,他对王老太的扶养是建立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之上,不构成合法的抗辩事由,亦不能因此分得遗产。 3、王老太的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执行。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由于老刘提供的遗嘱无效,而王老太之前立有的公证遗嘱明确房产归孙子小林继承,所以房产应依公证遗嘱由小林继承。 对于存款,因无有效遗嘱,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由王老太的在世子女及小林法定继承。 老刘以为这算盘天衣无缝,妄图钻空子谋夺遗产,却忘了法律始终是守护公平的底线,最终不过是一场徒劳的闹剧。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猫眼学法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上海,91岁老太去世后,干儿子拿着老太留下的遗嘱把她亲子女和孙子告上法庭,要求继
茂彦学法
2025-08-24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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