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逆行绊倒去世顺行者被索赔60万#【#母亲逆行绊倒去世儿子索赔被驳#】近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8-13 18:14:13

#老人逆行绊倒去世顺行者被索赔60万#【#母亲逆行绊倒去世儿子索赔被驳#】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发文,披露了一起案例。

2019年3月8日,王姨打算乘坐火车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她的儿子小王送她到火车站进站候车。

当天中午12时22分23秒,两人走到火车站二楼进站口西侧人工检票口时,乘客小张手拉行李箱经过安检后也打算前往此检票口进站。

12时22分27秒,王姨突然转身,逆行而出,想追随小王离开检票口,五步后即22分30秒时,碰到了小张的行李箱,随即摔倒。

经两次转院治疗后,王姨于3月24日死亡,死亡原因为脑硬膜下出血、呼吸衰竭。

小王认为小张对王姨的摔倒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至少承担60%的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小张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共计60余万元。

小张作为正常顺行进入检票口的旅客,其手拉的行李箱并非超大超重,且行李箱全程未离开其控制,一直在其身边合理范围内。

王姨转身至碰到小张的行李箱,时间仅不足4秒,小张作为正常行进的旅客,既无法预见王姨会突然转身逆行,也无法在3、4秒内作出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判断进而采取相应的避让行为,此时行走安全注意义务应由突然转身逆行的王姨负责,不应强加在正常行进的小张一方。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小张对王姨摔倒不存在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如下: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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