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有什么不同?朱镕基曾经说过:在香港一个案子要审三天,在内地半个小时就审完了。 这件事,是朱镕基在2001年3月8日接见香港代表团时说的。 在谈到香港的优秀文化时,朱镕基说,香港著名大律师梁定邦告诉过他一件事,说他带着一个内地的博士生去香港的法院体验审案,结果让这个博士生感觉很不可思议,说这样的案子如果在内地审,只用半个小时就审完了,但是在香港的法院,却足足审了三天才定案! 这个问题说明了什么呢?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内地的审案效率快,而香港的审案程序太复杂;第二则是内地的审案过于简单,而香港的法律更加健全,能更大程度上避免“冤假错案”。 朱镕基讲这个故事,显然是后一种观点,他对大家说:“内地的法治的确有很多问题,但比过去还是进步多了,想当年包青天审案,三分钟就开铡了。我讲这个例子,是想说明香港的法治是比较完善的,许多好的东西值得内地学习。” 确实,香港是一个举世闻名的法治社会,各种法律制度非常健全,每个人都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即使有一点不同意见,法院也不能强行定案,避免了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 反观内地,好像就没有这么健全了,甚至有些地方一味地追求办案速度,就像那位内地的博士生说的,在香港要审三天的案子,在内地半个小时就审完了,这样就难免会出现冤假错案。 朱镕基总理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香港的法治进行了肯定,号召内地要向香港学习。 现在,距离朱总理说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了20多年,您觉得我们内地的法治建设赶上香港了吗? (参考资料:《朱镕基讲话实录》)
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有什么不同?朱镕基曾经说过:在香港一个案子要审三天,在内地半个小
史谈新语
2025-08-13 00: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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