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一女子和情夫约会过程中,被身体健硕的外甥发现,外甥随后拦着情夫不让出去,情夫无奈,走投无路之下从楼上纵身跃下,最终摔致伤残。 事后,情夫将女子及其外甥一同诉至法院索赔35万,法院最终判定由外甥承担60%的责任,即赔偿185000元。 (信源:潇湘晨报 2025-8-10) 张秀芬是已婚之人。2024年6月,她在外打工期间与王强结识,两人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王强偶尔会到张秀芬的出租屋留宿。 同年10月22日晚,王强又到张秀芬的出租屋吃饭喝酒。 正说着话,张秀芬的外甥小勇来找舅妈,一进门看到王强在屋里,立马就急了,追问两人的关系,还阻拦王强离开。 在此过程中,小勇动了手,击打了王强的头部和鼻子,导致其鼻子流血不止。 接着小勇把王强推倒在床上,伸手掐住他的脖子。 王强挣脱后想要从门口出去,可小勇堵在门口不让走,还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逼迫阿明把事情说清楚。 王强前后四次想出门都被阻拦,情急之下就从窗户跳了出去。 小勇赶忙拨打了110和120,可王强当时强撑着站起来,最后起身骑车离开了。 整个过程中,张秀芬一直在拉着小勇劝架,却没能拦住。 要知道,王强身高一米七,体重却仅有58公斤;而小勇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却达103公斤,长得很壮实,两人力气相差不少。 后来鉴定表明,王强因高空坠落导致多处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颅脑损伤做了开颅手术,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王强将张秀芬和小勇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 此事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当然,大部分人还是站在外甥小勇这边,认为:“这男的纯粹是活该!跑到舅妈出租屋里鬼混,被外甥撞见还想跑?打得太轻了!跳窗是自找的,伤残也是自作自受,完全是咎由自取,还有脸索赔35万?怕是想钱想疯了!” 也有人觉得,小勇确实是冲动了,就算人家关系不正当,也不能动手打人、拿刀威胁啊!把人逼得跳窗,这责任肯定逃不掉!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对于小勇来说,事发当时,他应该妥善处理此事,但他一开始在没有弄清楚事情全貌的情况下,就对王强进行殴打、掐脖子,还持刀威胁并阻拦其离开。 由于双方力量悬殊,王强在遭遇这些情况后,为避免继续遭受侵害,不得已选择跳楼,这符合一般人在情急之下的反应。 简而言之,小勇的行为与王强的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张秀芬而言,她则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拉着小勇劝架,尽到了一定的阻止义务,没有实施直接侵害王强的行为,所以,张秀芬不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就王强本人而言,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正面回应小勇的质问,把事情讲清楚。 但他却一味回避,既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显得自己心虚,让矛盾更加僵化,让冲突更加激烈,最终导致这样的后果,他自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经对案件进行综合审理后认定,张秀芬不承担任何责任,小勇承担60%的责任,即需向王强赔偿185000余元;而王强则自行承担余下40%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太荒唐了!一女子和情夫约会过程中,被身体健硕的外甥发现,外甥随后拦着情夫不让出去
沛山评生
2025-08-11 2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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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50
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