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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新构建“三级联动机制”,筑牢城乡建设质量安全防线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今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项目参建主体三级联动机制”工作模式,构建起全域覆盖、高效协同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全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的“防护屏障”。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年来,全市城乡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呈现出“量大、面广、点多”的新特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因分布零散、规模偏小等特点,处于监管薄弱地带。此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创新构建“三级联动机制”,将以“权责清晰、分级负责”为核心,形成“市级统筹指导、县级精准监管、乡镇网格兜底”的立体化治理格局,有效破解这一治理难题。

《通知》明确,市级主管部门聚焦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牢牢把握全市建设工程监管方向与标准统一;县级部门扛起限额以上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监管责任,同时统筹指导限额以下工程管理;乡镇(街道)则将监管重心下沉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通过划分专属监管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实现对小型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近距离、常态化”监管。这种分工既延续国家分级监管制度框架,更立足我市实际,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彻底打破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治理困境。

为实现监管“无死角、早介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步推出开工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按区域划分监管网格,网格员对辖区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新开工项目立即填报《开工告知书》并同步通知属地主管部门,确保工程从开工之初就纳入监管视野。针对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执行施工许可“一票否决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禁止开工;对限额以下工程,强化立项、用地、规划全流程备案管理,从源头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自“三级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全市正加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质量安全治理闭环。这一创新实践不仅有效破解了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难、介入迟”等痛点,更织密了全域覆盖的监管防护网络,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推动全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