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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在饭店干厨师,其朋友介绍了女友到酒店做服务员,期间,男子和朋友的女友

广东,一男子在饭店干厨师,其朋友介绍了女友到酒店做服务员,期间,男子和朋友的女友两次发生关系,第三次时女子拒绝了并告知了男友,协商无果后,女子选择了报警,男子则因涉嫌性侵获刑10个月,男子不服,提出上诉无果后又申请了再审,案件终获转机。 王某是一家饭店的厨师,因为和程某是好朋友,于是,程某就介绍自己的女友小水来酒店做服务员,小水入职不到一周,就接连两次和王某发生了关系,在第三次时,小水拒绝发生关系并告知了程某,于是,程某来找王某协商无果后选择了报警。 王某则因涉嫌性侵被刑拘,此后,法院判决王某因性侵未遂获刑10个月,即便王某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仍然维持了原判,无奈,王某只能在监狱服刑,直到服刑期满后又申请了再审。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这种事情很难说,在这么下去,生育率还要降低。有人就回怼,这和生育率什么关系,犯罪就是犯罪,不是犯罪就不是犯罪,怎么扯到生育率上了? 还有人表示,前两次是自愿,怎么到第三次就成了犯罪了? 其实,刑法规定的很清楚,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就属于性侵。换句话说,就是强行发生,只要女性不愿意,那么就是犯罪行为。 本案中,王某来到小水住处,试图和小水发生关系,但是小水反抗后,王某就选择了离开,那么,如果现场没有其他人,只有王某和小水两个人,此时,王某如果采取暴力方式,对其实施殴打,显然在体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小水即便剧烈反抗,王某还是有可能得逞的。 但是,在小水反抗后,王某就选择了离开,这个时候,只能认为王某是放弃犯罪,或者是见对方不愿意就停了下来,并非有意要实施犯罪,所以,只能认定王某是犯罪中止或者是无罪,而不能是犯罪未遂。 再审法院最终认为,王某进入小水房间,只是有和小水发生关系的想法, 并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具有犯罪故意以及实施了暴力行为,所以,因为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不能排除小水夸大其词的可能性,据此法院判定王某无罪,从有罪判决到无罪,王某整整走了4年。 其实,正是因为王某锲而不舍的精神,以及不是自己做的为何要认罪的执念,最终才有了转机的可能,加入王某也这么认了,觉得就权当一个教训这么算了,估计最后也迎不来改判的结局。 不过,因为王某最终改判无罪,那么,王某接下来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说,王某有权要求二审法院赔偿自己的损失。 最后,对于小水以及其男友是否存在敲诈的可能,王某也是有权要求警方进行调查的,如果经过调查, 能够确认小水和男友是打算敲诈王某,那么,两人的行为也要付出代价。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