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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寒心了!”上海一位老人去世后,远在国外的女儿火速赶回,直奔法院要求继承全部房

“太寒心了!”上海一位老人去世后,远在国外的女儿火速赶回,直奔法院要求继承全部房产,可她不知道,老人早已将房子留给了照顾自己28年的外甥女,女儿一怒之下将表姐告上法院,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你这个白眼狼,这些年舅舅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周小冬(化名)激动地说道。法庭上,外甥女终于忍不住爆发。而对面,从国外匆匆赶回的女儿王小晓(化名)脸色铁青,她无论如何都难以想象,在这场犹如没有硝烟战场般的遗产争夺大战里,自己竟会败给一个外人。 九旬老人王达(化名)去世后,远在国外的女儿听闻噩耗,火速赶回国内。然而,她此行的目的似乎并不单纯是为了悼念父亲,而是直奔法院,要求继承父亲名下的全部房产。这位女儿或许以为,按照传统的观念,她作为老人唯一的亲生女儿,继承房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她不知道,老人早已在心中做出了另一个决定。 1992年,周小冬从外地来到上海投靠舅舅王达。当时老人丧偶独居,亲生女儿王小晓长期在国外生活,极少回国探望。28年间,周小冬承担了老人的日常起居、看病陪护等所有事务,直至为老人养老送终。 2009年,王达立下公证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50%房产份额由周小冬继承。当女儿得知父亲已经将房产留给了外甥女时,她愤怒不已。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认为自己才是老人的亲生女儿,理应继承全部房产。一怒之下,她将表姐告上了法院,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夺回房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小晓确实是血肉骨亲,但又考虑到周小冬长期承担赡养义务这一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定,在该房产的继承份额上,王小晓和周小冬各自拥有一半的权益。 然而,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周小冬并不认同,觉得未能体现自己多年付出的价值,因此决定提起上诉,希望能够争取到更公正的裁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做出了改判。经法院审理认定,尽管周小冬没有提交书面声明来表明接受遗赠,但他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像向亲朋好友发送遗嘱的照片、妥善保管房产证,并且清晰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继承意愿,这些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足以构成接受遗赠的有效表示。 最终,法院判决王达的50%房产份额全部归周小冬所有。这一判决结果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多位法律专家表示,该案充分体现了司法对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的保护。 “血缘关系难道能代替28年的陪伴?”周小冬在胜诉后这样说道。“我们打官司不是为了钱,是要给舅舅一个交代。”而败诉的王小晓则始终无法理解:“我才是亲生女儿,凭什么不给我。” 赡养老人从来不是一场交易,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那些缺席的岁月,终究无法用金钱或法律手段来弥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亲情需要用心经营,养老更是一份需要用实际行动来兑现的承诺。 信息来源: 中华网|2025.8.4《老人房产留给外甥女 女儿不认法院认 二审改判支持遗愿》 文|何夕 编辑|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