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亮证女事件通报回避了五大问题,急需提级调查!
防城港市8月3日发布了第一份官方通报,回应了一些公众的疑问,堪称少有的反应迅速、通报详细,这点值得表扬。然而,看通报不仅要看它说了什么,还要看它没说什么。假如防城港这份通报内容全是真的,那它就暴露了更多的问题:
第一,亮证女侯某某涉嫌违法犯罪,为什么没有处理?
据通报介绍,奔驰女司机侯某某在冲突时亮出的是其丈夫的消防行政执法证,是真实的国家工作人员证件,并已对其丈夫黎某立案调查。
然而,侯某某作为企业员工,却在公开场合的冲突中亮出执法证件威胁他人,显然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她冒充的还是行政执法人员,情节更加严重,影响更加恶劣。为何通报只字未提对侯某某的立案处理情况?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在路上捡到一张行政执法证,我再拿这个证件去吓唬人,最少也得是7天行政拘留起步吧?总不能因为是老婆冒充老公就免责吧?据我所知,中国的执法证件是发给个人而不是发给家庭的,老婆冒充执法人员和老公证件管理不当是两件事,应该分别处理才对。
第二,侯某某丈夫所处消防支队的管理责任为什么没有追究?
据通报介绍,侯某某的丈夫违反管理规定,将消防行政执法的证件放在老婆的车上,已被立案调查。
由常理推断,侯某某遇到会车让路这点小事都用亮证来威胁,显然已是习惯性动作,可以推测该证件被侯某某持有已经相当长时间。
那么问题来了,其丈夫黎某作为消防执法人员,在这么长时间里自己从来不用执法证件的吗?黎某所属的消防支队日常是怎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作为执法单位,又是怎么管理执法人员证件的,怎么连士官的执法证件长期被他人冒用都不知道?该消防支队有没有其他执法人员也是把证件交给亲友使用的?
这个问题涉及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更涉及防城港市的消防安全,可谓重于泰山,通报不应该回避。
第三,江山边境派出所明显拉偏架的做法为何没有追责?
防城港市的调查通报认为,江山边境派出所在接待“平头哥”报案时不予受理的做法符合警务工作规范,同时又认为该派出所在接到亮证女侯某某报警时深夜派出民警陪同其上门沟通(威胁)的做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
同一家派出所,同一起“普通的民间纠纷”(通报原文定性),一方报警不予受理,另一方报警则深夜出击,如此截然不同的态度和行动,难道都是合理规范的操作?公安的程序我可能不懂,但在民间,这这就是明显的拉偏架。
作为基本常识,执法机关应当对公民一视同仁,不应当拉偏架。防城港市的调查通报为何对此置之不理,为何对背后的原因不予追查?
第四,平头哥该不该拘留怎么没有定论?
据媒体报道,7月31日深夜,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前往平头哥老家时,除了要求其删除视频和道歉,还有一个重要的情节是声称(威胁)可以拘留他,这也是导致平头哥感受到安全威胁并引发公众愤怒的重要因素。
然而,防城港市的调查通报对“民警要拘留平头哥”这一情节却只字未提,只笼统定性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公安执法是极其严肃的事,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执法更应该有法可依。
依据常理,民警之所以提出拘留,要么是平头哥的确涉嫌违法,拘留有法可依,要么就是民警得到了某一级领导的明确指示。那么,平头哥发布视频曝光车牌的行为是不是应该拘留?不能因为他是受害者就网开一面,也不能对一位守法公民随随便便出言威胁拘留,对吧?
如果平头哥的做法不应该拘留,民警当时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不是受了谁的指示与影响?这涉及到公安机关有没有被公器私用沦为权贵打手的问题,容不得丝毫模糊。
第五,12345平台和公安机关踢皮球为何没有追责?
据媒体报道,在舆论发酵之前,平头哥先到派出所报警未获受理,民警建议他“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随后平头哥通过防城港市12345平台举报反映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却被答复称“该行为属于个人素质问题,不涉及职位违法问题”,建议他报警。
非常典型的踢皮球处理方式,公安把球给有关部门,12345再把球踢给公安,留下被亮证威胁的无助市民在风中凌乱。
如今通报已经证实了该事件中公职人员违法情况属实,反推过去,防城港市12345平台对“平头哥”的举报答复显然就是推诿敷衍,对此,防城港市的通报为什么没有追责?12345平台的踢皮球做法,是工作能力问题还是受了谁的指示?
以上虽然是防城港官方通报存在的五个不同问题,但背后其实是一个共同的疑问:
奔驰亮证女侯某某到底有什么背景,让她敢于如此嚣张跋扈,让防城港的公安部门和12345平台对她另眼相待,以至于让防城港的市领导亲身出面调解?
这只怕不是其丈夫一个二级消防士官所具备的能量。
因此,基本常识公众号认为,此事仍存在较多疑点与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且与防城港市政府牵涉太深,应当由广西自治区提级调查,再发一份通报回应公众对打击公职人员滥用特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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