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和老公结婚,公婆给了三万元让我们买房子。 结果,房子还没买。结婚第三天,婆婆有一个本家就开口向我们借钱。 不多不少,刚好要借三万。我心里明白,估计是婆婆无意说出去的。 我说,公婆给的钱,我们要买房子。对方说,她需要周转资金,一个月后就还。 我说,钱已经存进了银行。对方说,取出来吧!损失的利息我给你们补偿。 我推脱说,要跟老公商量。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老公,他说,这个本家平时不怎么来往,不了解她,还是不要把钱借给她。 钱,最终没有借给她。不过,后来再见到她,我还有点不好意思。 半年后,这个本家和她老公双双入了监狱,因为他们贩卖假药等。 此时,我终于庆幸,幸亏我没有把钱借给她,否则就助纣为虐了。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人呀!要学会拒绝。面对别人的借钱,不借就是不借,不用纠结。 借给对方是情意,不借是本分,我并没有对不起谁。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