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谢来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黄万林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谢来发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黄万林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这是官方首次提到,黄万林已被处分。
黄万林,男,1968年7月出生,江西丰城人,汉族,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哲学硕士。
他曾任江西省委宣传部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省委宣传部干部管理处处长等职。
2009年到2015年,黄万林担任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期间还曾挂职任萍乡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结束后,黄万林调任萍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此后又担任过萍乡市委常委、安源区委书记等职,直到2019年2月出任鹰潭市委副书记。
2020年9月,黄万林出任江西日报社社长,至2024年底卸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是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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