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
普政任〔2025〕11号
关于俸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俸娜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先伟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雁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丕鹏任市林草局副局长。
洪芬芬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建勋任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林任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金龙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文生免去市林草局副局长职务。
施贵平免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军免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审核:钟玲
终审: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