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
此前,中盐化工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相关草案,拟同意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向其股东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完成后中盐碱业将成为中盐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上交所问询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1.交易目的:因天然碱法较合成法在成本上有优势,中盐化工拟通过此次交易控股标的公司并投资天然碱项目,预计纯碱产能500万吨/年。但2022-2025年1-6月纯碱价格持续下降,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原材料、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进一步说明天然碱法成本优势,并结合行业及公司战略,阐述在价格下降背景下投资天然碱项目、扩大产能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资金支付安排:交易控股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68.09亿元天然碱采矿权价款将由中盐化工负责筹集和支付,后续3年天然碱项目预计投资超150亿元,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账面货币资金余额28.49亿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资金来源及筹集安排,包括自筹比例等,以及后续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筹措计划,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等分析项目投资对偿债、营运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充分提示风险,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3.采矿权估值情况:公司聘请估值机构对标的公司竞拍取得的天然碱采矿权选用收益法估值,金额为70.17亿元。收益法预测中纯碱初期价格为1,250元/吨,5年后平稳涨至1,321元/吨,而2025年1-6月纯碱均价为1,369.04元/吨,且草案提示新增产能可能影响价格。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分析预测价格合理性,说明仅用收益法估值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与市场天然碱矿权对比情况,补充分析采矿权价值,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估值机构发表意见。4.标的公司尚需取得的资质: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无经营资质,项目建设需办理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尚需取得的经营资质及审批手续,包括审批程序等,预计量产时间,并充分提示风险,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中盐化工表示将按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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