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这首歌版权
卖给《花千骨》剧组,
汪苏泷无法收回,剧中仍可使用。
但张碧晨演唱会、商演不能再唱,此前汪苏泷曾免费授权。
张碧晨或许认为自己唱过,版权就该归己,“原唱”也算数,可法律上并无“原唱”一说。
这就像租来的舞台,剧方是长租者,张碧晨不过是临时获准登台的歌手。租期一到,再想登台就得问版权方。
法律的尺子从不管谁先开口,只认白纸黑字的归属。就像钥匙在谁手里,谁才是房子的主人。
版权归属从不由麦克风热度决定。剧方凭合同握有使用权,如持合法车票的乘客;
张碧晨“原唱”只是站台暂留的印记,无授权开唱恰似无票闯关,纵有深挚联结,也难掩程序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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