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此次拟减持人员包括董事、总裁黄韵涛,董事、副总裁甘毅,监事会主席刘彦以及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李小力。
拟减持人员持股情况
据公告,截至2025年7月18日,上述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2025年7月18日总股本的比例
黄韵涛
董事、总裁
3,257,880
0.71%
甘毅
董事、副总裁
1,683,330
0.37%
刘彦
监事会主席
1,194,357
0.26%
李小力
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673,784
0.37%
减持计划详情
此次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占公司2025年7月18日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
黄韵涛
不超过81.40万股
不超过0.18%
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甘毅
不超过42.00万股
不超过0.09%
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刘彦
不超过29.80万股
不超过0.07%
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李小力
不超过41.80万股
不超过0.09%
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股份来源为通过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减持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拟减持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且拟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督促拟减持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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