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不予立案的通知书,给到了李先生。 他把他34岁的继母给告了,原因也很让人悲痛,2岁和7岁孩子丧生火海,这位继母居然在火灾发生时,把他2岁和7岁的孩子扔下,却自己逃生了。 继奶奶毫发无损,且健步如飞,却狠心扔下孩子们逃之夭夭!这谁也没办法内心平衡吧。 原来,今年的4月8日,广东的李先生父亲过生日,而孩子平时也不和爷爷住,所以当时孩子们就留在了爷爷家。 事发时,爷爷有事出门了,孩子们和34岁的继奶奶在家。谁知道家里锂电池着火,一时间火灾蔓延,两个小孩子肯定不知道该怎么办,结果惨剧发生了。 李先生更不能理解,为什么继奶奶不带着孩子一起,34岁完全有力气带着孩子,所以事发后李先生又伤心又气愤,于是报案了。 可如今,结果似乎令李先生无法接受,通报是: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可怜李先生两个小小的孩子,还没有享受到童年,就没了,太令人心碎了。 大家觉得继奶奶做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