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育儿网

山东牟平,女儿5岁时,夫妻俩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跟着母亲,父亲每月支付20

山东牟平,女儿5岁时,夫妻俩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跟着母亲,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到18岁。离婚第二年,男方再婚,又生下2个儿子。3年后,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5年后,男子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费变更为1200元。法院这样判了。 在山东牟平,有个妈妈在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离婚时,她前夫答应每个月给女儿2000元生活费,一直到女儿长大成人。但前夫后来再婚,有了两个儿子,五年后他居然上法院要求把生活费降到1200元。 ,2017年5月,陈瑶和王博离婚,那时候他们的女儿小美才5岁。离婚时说好小美跟妈妈,爸爸每个月要给2000元生活费,直到小美18岁。如果小美一个月的花费超过5000元,那爸妈就一人出一半。刚开始,王博还挺守信用,按时给钱。可2018年他再婚后,很快就有了两个新儿子,心思也就不在女儿身上了。从2020年7月开始,他就不给生活费了,说生意不好做,家里负担太重。陈瑶找他要了好多次都没结果,只好在2021年把他告上法院。后来两人达成协议,王博补上了欠的钱,也答应继续每个月给2000元。可没想到,才过了一年,王博又上法院,想把生活费降到1200元。他说再婚后房贷压力太大,实在负担不起。但陈瑶觉得,王博买房子是在他们离婚后,而且是在他停止给生活费之前,这说明他当时是有钱给的。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博没有拿出收入减少或身体不好的证据,买房子是他自己的选择,不能用来逃避法律责任。所以,法院没同意他的要求。 最后法院判决:王博还是得每个月给2000元生活费,一直到女儿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