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妻子哭着逼丈夫每月给她父母3000元赡养费。双方签下协议后,男子发现存折上的30万,只剩下3.8万。一怒之下提出离婚。岳父母却拿出协议,要求他支付14万赡养费。女婿生气地说,他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陈磊和吴霞以前是一对让周围人都挺眼馋的夫妻,可自从吴霞的爸妈搬过来一起住,事儿就多了。家里的花销噌噌往上涨,亲戚间的人情往来都得陈磊掏腰包,就连吴霞弟弟上学的钱也得他们管。有一天,吴霞跟陈磊商量,想让陈磊跟她爸妈签个协议,每月给他们3000块钱养老,一直到老,还得管她弟弟结婚的事儿。陈磊心里头一百个不乐意,但一看吴霞哭了,心一软就签了。 从那以后,陈磊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原本30万的存款没几年就剩下不到4万了。他好几次想跟吴霞说咱得改改这活法,可吴霞一口咬定说养爸妈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最后,陈磊实在是受不了,提出离婚。结果,吴霞的爸妈拿着那份协议把陈磊告上了法院,说要他再给14万的赡养费。陈磊生气地回嘴,说自己作为女婿没有养岳父岳母的义务,那份协议是因为老婆当时情绪激动,逼着他签的。法院看了看法律,发现《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都没说女婿得养岳父岳母,而且两人都离婚了,更没理由帮忙养了。所以,法院没支持岳父岳母的请求。 一审结束后,吴霞的父母不甘心,又上诉了。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陈磊不用给赡养费。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两人的婚姻也结束了,法律和亲情的界限也弄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