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爷还是你大爷!”2022年报道,大爷家自建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大爷不服怒怼律师:“那你要这么说的话,故宫都属于违章建筑!” 北京一个普通的拆迁纠纷现场,因为一位大爷的一句话,突然提起了“故宫”,一下子就引起了争议。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这位大爷家的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按政策不给拆迁补偿,大爷不服,气得直拍桌子。 当场质问律师:“要按你这么说,故宫都得算违建!”这话一出口,全场一下子愣住了,连律师一时也被噎住了。 大爷的逻辑其实挺直接,他说:自己这房子早在《土地管理法》还没出台的时候就盖好了,拿现在的规定套几十年前的事,这不讲理。 更何况,他一家在这房子里住了四十多年,一直都安安稳稳没出过什么事,他觉得,这种“住得久”的事实,就足够证明这房子的合理性。 而且他还反问律师,当年全国城市规划都不规范,那故宫那么大一片,当年谁批的?照这个逻辑,岂不是也得算“违建”?这说法听着荒唐,但确实说中了不少老百姓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时的共同疑问。 可问题来了,大爷说得虽然理直气壮,但真实情况并不是他说的那样。 根据当年的房产记录,大爷原本住的是公租房,1990年登记在册的就只有一间房,那间被说成“住了几十年”的所谓“老房子”,其实是后来他自己私自扩建的。 他看到旁边有块空地,没人管,就顺手搭了一间新房,而这块地其实是预留出来要建公共厕所的,这种情况,放到哪儿都算违法建设,更别说拆迁时要求补偿了。 而面对大爷提出的“法律不该追溯过去”的说法,律师后来说得很清楚:土地是国家的,不是谁先占上就归谁了,在我国,不动产所有权是靠登记确权的,不是靠“住得久”来决定的。 确实,法律不溯及既往,指的是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处罚过去不违法的事,但这不代表历史上的东西就能一直不登记、一直不受管理,更不能一直享有法律保护。 国家其实早就给过几次“补办手续、登记确权”的机会,愿意按规矩办的,就成了合法房产,像大爷这样没有登记、没有审批、还占用了公共用地的房子,自然不能算合法建筑,不能享有拆迁补偿。 再说那句“故宫也算违建”的话,看似有点道理,实际上是混淆了两码事。 故宫之所以能保留下来,靠的是国家意志明确确认它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专门有法律文件给它定性、给予保护。 这是国家层面盖章的文物保护单位,哪能和普通人私搭乱建的房子相提并论?一个是列入国家名录、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文化遗产;一个是连登记手续都没有,占了公共设施用地的违规建筑,两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这场争议,也暴露了城市更新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很多老房子确实是早年盖的,当时法规不健全,留下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 说到底,城市要发展,老城区必须改造,这是必然趋势,但在处理过程中,既要尊重历史,也要依法依规,不能因为有人“住得久”“先占了”就默认他有权利。 如果不按规则办事,那其他按规矩盖房、缴税的人反倒吃亏,这样一来,社会的公平秩序就会被打破。 而现代法律制度之所以强调物权登记,就是为了给所有人提供一个稳定、清晰的权属标准。 不论你房子盖得早晚,只要合法登记了,那就是你的;如果一直没登记、没手续,那出现问题就只能按规定来处理,怪不了别人。 来源:北京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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