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张静(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推荐单位: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2010年,张静进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深耕刑事审判一线,以办铁案构筑起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的司法防线。作为庭长,他履职担当、善作善为,永远将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
2024年,张静荣获昆明法院“争先进当排头”工作竞赛活动审判质效突出个人、东川法院优秀法官等称号;全庭案件零发改,瑕疵文书数量同比下降72%,上诉率同比下降50%,审判执行质效持续提升。
勇挑重担,实干担当。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张静主动请缨,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错综复杂的案情,挑灯夜战,抽丝剥茧,将一个个案件办成铁案。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他毫不退缩,在某跨境网络赌博专案中创新构建“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三位一体的证据体系,推动全案被告人认罪服判。
善于钻研,树立标杆。面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张静刻苦钻研,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及精益求精的工作追求,将一个个案件办成精品案。在承办某危险驾驶案件时,面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对于是否应对被告人撤销缓刑,他从立法本意出发,精准理解并适用法律,使被告人罚当其罪,该案被评为昆明法院精品案例;在承办某交通肇事案中,他精准把握“道路、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内涵进行扩大解释,该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为类案审理提供了具有实践价值的裁判范式。近5年,张静所承办案件实现“零发改”,树立了东川法院刑事审判质量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