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刘连军持股及减持计划详情
刘连军持有红墙股份9547.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2%。其计划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1.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23.1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2%,合计减持不超634.78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6年度、2019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资金用途
刘连军基于回馈家乡的社会责任,在家乡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医养结合的中高端养老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所获资金将用于此养老项目。养老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约350张床位,其中半失能全失能养老床位约264张,认知障碍症床位约18张,在养老院内还将设立一级中医院,提供康复病床约68张。
过往承诺履行情况
刘连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多项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股份减持等承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刘连军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连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刘连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需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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