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反洗钱、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处罚款152.49万元。
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总经理、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三人均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1.2万元、1万元、1.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李*展,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湛银罚决字[2025]1号
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
处罚款1.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
2025年7月8日
3年
2028年7月16日公示期届满
2
王*丽,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湛银罚决字[2025]2号
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
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
2025年7月8日
3年
2028年7月16日公示期届满
3
梁*芳,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湛银罚决字[2025]3号
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
处罚款1.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
2025年7月8日
3年
2028年7月16日公示期届满
4
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湛银罚决字[2025]4号
违反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反洗钱、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152.4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
2025年7月8日
3年
2028年7月16日公示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