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因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李婉南(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因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王旭(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区拓七区负责人)因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
吉金罚决字〔2025〕114号
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2
李婉南(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15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3
王旭(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区拓七区负责人)
吉金罚决字〔2025〕116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吉金罚决字〔2025〕117号
虚假列支业务及管理费、未准确登记销售人员执业信息
警告并罚款41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5
刘岩(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公司经理)
吉金罚决字〔2025〕118号
警告并罚款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6
刘东(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吉金罚决字〔2025〕119号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7
汝承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吉金罚决字〔2025〕120号
警告并罚款3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8
刘畅(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队伍发展部经理)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展违规宣传、擅自印制的宣传材料中通过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利率进行简单对比、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保险
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展违规宣传、擅自印制的宣传材料中通过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利率进行简单对比、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并罚款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0
赵玉荣(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1
张铁波(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三营业区负责人)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2
王思琦(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3
任风(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4
李晶(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5
裴春花(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6
陶鑫(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三营业区负责人)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7
徐莹(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
吉林金融监管局
18
董建(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九营业区负责人)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19
徐雅连(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20
孙立东(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二营业区负责人)
吉金罚决字〔2025〕121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