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7月1日报道,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 外 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 赔,保 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 赔,男子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当初说好的意外险,现在出事了开始推脱,今天不给个说法这个事情没完!”母亲愤怒的说道,这句话成功撕开了许多家庭在遭遇不幸时不得不面对的冰冷现实。 故事的主人公是齐先生,一位普通而善良的年轻人,为了给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齐先生在手机平台上连续多年投保了一份“最高赔付15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这份保险如同一个无声的承诺,让他在面对生活的风浪时多了一份安心,然而命运却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保险期间齐先生因感情纠纷被他人致死,突如其来的噩耗让他的家人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而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这份保险在关键时刻却没能成为他们最后的依靠。 齐先生的母亲查女士(化名)作为法定受益人,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希望获得那15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这笔钱不仅是对儿子生命的尊重,也是这个破碎家庭未来生活的希望,但保险公司的回应却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查女士所有的期待。 保险公司以齐先生“存在挑衅行为、与施害者互殴”为由,认定这起事件不属于意外险的赔偿范围,简单来说保险公司认为齐先生并非无辜受害,而是卷入了冲突,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赔付的义务。 这一理由让查女士无法理解,她认为儿子只是卷入了感情纠纷,最终不幸丧命,这无论如何都应属于意外事件,更何况保险合同中明确写着“意外伤害”可以获得赔偿,而保险公司的解释显然是在玩文字游戏。 更让查女士感到不公平的是,保险公司还提出,即便要赔偿,也应按照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根据齐先生投保前的年收入档次来划分理赔金额,这意味着,原本应赔付150万元,可能会大幅缩水,查女士认为,儿子生前从未收到过关于这些条款的提示,保险公司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齐先生知晓这些免责条款的存在。 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态度,查女士没有选择沉默,她坚信自己的儿子是意外身亡,理应获得保险赔偿,于是她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的结果却让查女士感到五味杂陈。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确实负有赔偿责任,但同时也采纳了保险公司的部分观点,即按照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来划分理赔金额,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5万余元,查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提起上诉,她坚信二审法院会还原事实真相,给儿子一个公正的交代。 法院受理了这起上诉案件并进行了深入审理,法院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在同行业续保的情况下,即便新保险合同与前者内容一致,也应当按照新单的标准执行核保、履行提示告知等义务。 法院二审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足额赔付齐先生母亲150万元保险金,这一结果不仅让查女士长舒了一口气,也让无数关注此案的人感到欣慰,法律终于为这个不幸的家庭伸张了正义。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许多网友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一位网友留言道:“保险本来是为了给家人一份保障,而不是在出事时被保险公司找各种借口拒赔,这位母亲经历了丧子之痛,还要和保险公司打官司,实在太不容易了,好在法院最终给了她一个公道。” 另一位网友则感慨道:“这起案件让我想起了很多类似的保险纠纷,很多人买保险时只看到表面的保障,却不知道合同里可能藏着各种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往往在出事时才拿出这些条款,试图逃避责任,但这次法院的判决告诉我们,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齐先生的遭遇令人痛心,但法院的公正判决给了这个家庭一丝慰藉,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我们,保险行业需要更加规范,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销售和理赔过程中必须坚守诚信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不能让投保人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2025年7月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