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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声丨公共场所标识,岂能“标而不识”?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商场的一些楼层、厕所标识让人看不懂。公共场所标识的核心功能是给人提供准确、清晰、易于理解的导引信息,但这些年出现了一些过度追求“艺术创新”或“个性表达”、形式大于功能的标识,实在是本末倒置。

为什么明明张贴了各种各样的标识和指示牌,不少人还是“雾里看花”?调查显示,其主要的问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标识不明显;其二,设置不合理;其三,图形看不懂;其四,过于复杂。

当下,不少建筑讲究设计感,标识也不例外,因而常常进入一种重“设计”轻“辨识”的误区。以厕所标识为例,传统的“男”“女”纷纷被集合图形、象形文字、简笔画等非常规形象代替,有的更是只有英文缩写。为公共场所增加艺术美感本身没错,但终究不能忘记,这种满足人类“三急”的设施,便利、好找是基本要求,千万不能本末倒置,甚至给百姓找麻烦。

因此,公共标识所谓的“审美创新”并不能够成为其“标而不识”的借口,实用性也不该为设计感让路。再精致的标识违背了常识,缺失了指引作用,偏离了设计初衷,甚至给公众造成了误会和尴尬,也不过是徒有其表的“画作”。试想,在“三急”时刻,又有谁愿意绞尽脑汁去思考公共卫生间门上,那些颇具“艺术感”的符号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虽然没有对公共标识明确提出规定,但各地可据此出台地方标准或规范,让公共标识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比如广州、成都、银川等地出台了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探索了一定的经验,可系统总结提升,进而在更广范围推广。

标识虽小,却体现一座城市的精细化治理水平。如今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些通用标识,也都是从实践中不断完善而来的。仅就楼层标识来说,目前确实没有统一标准,但很多地方都曾提出,公共场所标识应当以规范汉字为服务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