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蒙阴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离婚财产纠纷案例引发热议。徐某与胡某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3月办婚礼,徐某母亲在婚礼现场举牌公示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 。然而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徐某于2024年10月起诉离婚,并主张这笔陪嫁是对自己个人的赠与,应属个人财产。但胡某认为,陪嫁是婚后所得且未明确约定归属,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时,徐某虽出示了婚礼现场照片视频以及母亲的书面说明,但公示牌只写“陪嫁”未排除胡某共有权,母亲的书面说明又是在诉讼期间形成,缺乏其他客观证据印证,最终法院认定涉案40万元及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案例一经公布,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有的网友站在徐某角度表示:“这陪嫁明显是女方母亲给女儿的保障,怎么就成共同财产了,太不合理。”也有网友从法律角度分析:“法律规定很明确,婚后受赠财产默认夫妻共有,要想证明是个人财产,就得有明确的约定和充足的证据。”还有网友调侃:“以后结婚,陪嫁得写清楚,最好去公证,不然容易扯皮。”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民间习俗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在传统习俗里,陪嫁常被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是女方的底气和保障。但从法律层面,婚后受赠财产若无明确约定,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提醒大家,在婚姻大事中,涉及财产问题不能仅依赖习俗和情感,还得有法律意识。如果希望陪嫁只属于一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或者进行公证,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财产关系处理得当,才能让感情之路更顺遂 ,让婚姻建立在更稳固的基础上。
近日,山东蒙阴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离婚财产纠纷案例引发热议。徐某与胡某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3月办婚礼,徐某母亲在婚礼现场举牌公示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 。然而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徐某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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