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汪女士把车停在别人车位上,结果被物业强行挪回了自家车位。汪女士当场就炸了,怒怼物业:别人也停过,你们怎么就盯着我?!随后汪女士感觉不解气,直接喊来调解员,称物业粗暴管理。 汪女士家有两辆车,那天她女儿先回家,占用了自家车位,她晚回来,临时把车停在了10米外一个空着的车位上。这个车位没贴信息,也经常有人停。汪女士想着就停一晚,第二天早上再开走。 但第二天一忙,汪女士忘了挪车。结果下午1点多,物业来电话说:车位主人急着停车,车得挪。 汪女士说人在萧山回不来,让他们等等。还没说完,电话就被挂了。 等汪女士回家一看监控,直接愣住了。4个工作人员把她的车套了移车器,直接推到了自家车位,还录了视频全过程。 汪女士气得不行,立马找调解员曝光,说自己被区别对待。汪女士搬出群聊记录,说车位主人根本没投诉,是物业自己瞎折腾。可翻完整段聊天记录后,调解员发现汪女士是在断章取义。 车位主人确实在群里艾特汪女士,问她为啥乱停,有没有打招呼。汪女士说车位没贴信息,她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用。 车位主人明显生气了,回复汪女士说:车位不是公共的,哪能不问一声就停? 物业这边也挺委屈, 物业称早就接到投诉,说这个车位总是被同一辆车占。这回车主打电话过来催,让联系汪女士,她却一直不挪。他们也是实在没办法,只能动手帮忙挪回去。 之后调解员调查发现,小区去年就通过业主大会新规。里面明确说明一车一位,临停30分钟不挪就锁车,三天不移直接处理。 物业称以前一天几十起车位吵架,现在规矩定下来了,不能再因为汪女士一个人坏了规矩。但他们也承认,挪车前沟通确实不到位。 负责人表示:我个人可以给她道歉,但公司不能随便开这个口子。 可汪女士不服,将自己的经历发了出去,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舆论一边倒支持物业。有人说汪女士明明自己理亏,还恶人先告状。 那么,本案从法律角度来说,到底谁占理? 《民法典》第942条明确:物业有权维护小区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利。 汪女士乱停车,占用他人车位,破坏了小区的公共秩序,物业挪车属于紧急情况下的管理行为,不是乱来。 虽然物业程序上略显粗糙,沟通也不到位,直接动手确实会让人感觉不舒服,但只要没造成车辆损伤,就不算违法,更不用对王女士进行赔偿。 相反,汪女士未经人同意,把车停别人车位上,哪怕只停一晚也是侵权。 信源:观威海:《业主占用他人车位不满物业强行挪车,业主:大家都这么在停,为什么偏偏挪我的?物业:多次占用别人车位》 1818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