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女子很小时,母亲因交通事故去世。她分得赔偿款、抚养费共计41.9万元,爷爷心疼孙女,抚养她并帮她保管这笔钱。想等到她18岁后再交于她,可没等到她成年,爷爷去世,她的银行账户又交于父亲管理。万没想到,父亲再婚后,把她的41.9万全部取出给继母股票投资,落了个血本无归。女子成年后把继母告上法庭,要求归还41.9万本息。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7月6日半岛晨报报道,小丽生母交通事故去世,分给她的赔偿金41.9万,被父亲偷偷取出给继母投入股市输了个血本无归,成年后的她要求归还这笔钱,父女对簿公堂!网友: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小丽原本拥有一个平凡却幸福的家庭。母亲温柔善良,父亲勤劳朴实,一家人虽不富裕,却也其乐融融。
然而,命运却如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无情地打破了这份宁静。
那时小丽还很小,一场交通事故如恶魔般降临,生母不幸在这场灾难中永远地离开了她。
幸福的家瞬间破碎,幼小的小丽从此没了妈妈,她再也感受不到母爱的温暖。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下来了,其中包含给小丽的抚养费 41.9万。这笔钱,是小丽未来生活的保障,也是母亲留给她的最后一份爱。
小丽的爷爷是朴实善良的老人,看着年幼且遭受重创的孙女,心疼不已。
他为孙女长远打算,与家人商量后决定,他来照顾孙女,并且孙女的赔偿款41.9万由他保管。等孙女18岁后再交于她自行保管。
老人有他的想法,儿子年龄不大,势必会再婚,万一这笔钱被挪为他用,孙女的未来拿什么保障?只有他保管着才放心。
在爷爷的悉心照料下,小丽逐渐从失去母亲的阴霾中走了出来。爷爷每天都会为她准备可口的饭菜,陪她做作业,给她讲那些古老而又温暖的故事。
在爷爷的呵护下,小丽虽然依旧会想念母亲,但她的生活也渐渐有了新的色彩。
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打算放过这个可怜的女孩。爷爷的身体日渐衰弱,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病魔的侵袭,永远地离开了小丽。
那一刻,小丽再次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她觉得自己又成了这个世界上无依无靠的人。
爷爷去世后,小丽的银行账户便由父亲张某掌管。
不久后,父亲张某与继母李某登记结婚。小丽也不得不回到父亲和继母身边生活。
自从继母李某来到这个家后,一切都变了。父亲张某仿佛变了一个人,对小丽的关心越来越少,反而处处听从继母的安排。
而继母李某,对小丽冷若冰霜,一脸嫌弃,总是无缘无故地被吵骂,小丽在这个家中感受不到一丝温暖,父亲也变得非常冷漠。
她怯生生地生活着,每日如履薄冰,生怕自己被扫地出门!
张某与李某结婚不久,他便把女儿银行账户41.9万取出,交给了李某。
小丽在一次他们的谈话中得知此事,那时她已懂事,爷爷活着时也告诉过她,这钱是妈妈留给她的,谁都不能动。
她壮着胆去找爸爸,不让他们动自己的钱。却遭到爸爸的怒斥:这是大人的事,你小孩子别管。
继母阴阳怪气地说:这钱我就是用用,也顶算帮你管着,也不是不还你了!
小丽毕竟还小,那他们也没办法,只能默认了。
李某拿到钱后,随即将其投入了自己的证券账户。她一心想着在股市中大赚一笔,却没想到最终血本无归。
当小丽成年后,从他们要钱时,他们却说钱没了。
她万没想到,母亲用命换来的钱,被父亲和继母竟就这样被他们挥霍一空。
小丽愤怒了:你们在搞什么把戏?想骗走我母亲就给我的血汗钱,门都没有!我不管你们赔了还是赚了,反正必须还钱!
父亲与继母以钱在股票投资血本无归为由,拒不归还,无奈又绝望的小丽将继母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归还41.9万的本息。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多项费用。若造成死亡,还应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
小丽母亲交通事故去世时,她还未成年。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法定赔偿项目,未成年子女作为被扶养人,有权获得抚养费。
所以未成年小丽作为第一顺序及抚养费需求优先保障的原则分得41.9万赔偿金,是她的个人财产,在未成年时应由监护人保管。
《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无权取出41.9万给李某投入股市。
李某把小丽的钱放入股市后血本无归,造成小丽财产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小丽41.9万本金,并按照相应利率支付利息。
李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她以投资行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等理由进行抗辩。
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您觉得小丽会拿到这笔钱吗? 信源:半岛晨报20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