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在门口发现疑似蟑螂踪迹,就用杀虫剂喷了几下。谁知邻居却说是自己养的宠物螳螂。被他杀死了。双方发生争吵,最后,男子赔偿了邻居400块钱才算了事。
7月5日,广州日报报道一起因为“蟑螂”发生的邻里纠纷。
小杨在家门口发现有疑似蟑螂的踪迹。急忙用杀虫剂喷杀。
都知道蟑螂是不好的昆虫,发现后肯定要消灭它。
所以,小杨在自己家门口发现蟑螂,进行消杀是人之常情。
让他万万没想到,因为他这个举动,竟然跟邻居爆发争吵。
小杨的邻居小孟是个20出头的年轻人,他闲着没事,养了两只宠物螳螂。
当小孟发现自己的宠物被小杨当做蟑螂消杀后,气的当场吵了起来。
小孟认为,小杨在喷杀虫剂之前,应该先问他一下。也不至于错杀他两只宠物蟑螂。
但小杨认为,蟑螂爬到自己门前,自己当然有权消灭。谁会想到有人竟然养宠物蟑螂?
但小孟却说,这是他养的魔花螳螂,就是一种宠物。
双方互不相让,最后闹到了派出所。
《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饲养可能传播病原微生物的动物,而蟑螂可能携带病菌,影响公共卫生。
因此,蟑螂是携带病菌的动物,而且还影响公共卫生。
如果是蟑螂爬到小杨门前,小杨为了自己安全健康,是可以杀灭它们的。
《刑法》第341条规定,若饲养的动物可能传播疾病或危害公共安全,可构成犯罪。
部分城市的卫生管理条例也可能明确禁止饲养蟑螂等害虫,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
但关键问题是,小孟饲养的不是蟑螂,而是宠物螳螂。
那小杨杀死了小孟的宠物螳螂,是否构成虐待动物?
首先,蟑螂不属于《动物保护法》中被保护的动物。
如果小杨杀死蟑螂,不构成虐待动物。
小孟饲养螳螂作为宠物。就应该管理好他的螳螂,不应该让螳螂跑到邻居家门口。
不管什么样的宠物,它都有可能对卫生造成隐患。
但是,奔着邻里相安的原则,在派出所调解下,最终小杨赔偿小孟400元才算完事。
对此,有人说:只要你闹,你告,找记者瞎胡闹,那么就事事有赔偿。
还有人说:这是害虫,应该铲除。小杨太冤了,邻居的宠物养到他家门口,他还赔偿人家4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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