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10xxx08 2 2025-07-07 17:45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探视权主体为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虽然法律未明确排除其他亲属的探视权,但司法实践中也未将祖辈(如姨母)纳入探视权主体范围。 探视权,在各国实践,大多只限于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其他无探视权规定。台湾法律不知怎么样,应让S妈与汪小菲律师淡,看S妈有探视权吗,当年张兰看孙子,大S不让看,张兰看不成,好象台湾探视权,仅限于父母与子女,其他人无探视权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