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育儿网

浙江杭州,女子到游泳馆练习游泳,谁知竟被一男子摸了下臀部。男子辩解称是不小心划到

浙江杭州,女子到游泳馆练习游泳,谁知竟被一男子摸了下臀部。男子辩解称是不小心划到的,可女子还是报了警。后经警方调查,发现男子游泳时动作幅度较大,且还有几名女子也被男子划到了身体。目前,警方以男子涉嫌猥亵立了案。 据悉,陈女士才刚学游泳不久,所以一般都是在浅水区练习憋气和游泳姿势,有专门的教练负责指导。 事发当天晚上7点左右,陈女士吃晚饭后来到游泳馆练习游泳。当时教练并不在场,所以陈女士就独自在浅水区开始练习了起来。 可是就在陈女士练习憋气时,她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从大腿处一直划到了臀部,于是立即起身,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随后转身看去,只发现一名男子正向远处游去。 陈女士再看了看,发现附近并没有其他人,那显然就是这名男子了。于是她立即叫住了男子,同时向游泳馆的工作人员求助,说自己被男子给摸了臀部。 工作人员当时并未借手机给陈女士,他担心这是骗局。陈女士见状立即解释自己的手机还在衣柜里,但工作人员还是没有借,只是让陈女士自己去衣柜拿,他会看住男子。 无奈之下,陈女士去衣柜拿了手机报了警。之后警方调取了游泳馆的监控,发现这名男子的确在划水时动作幅度很大,划到了陈女士的臀部。 不过,当时浅水区没什么人,男子游泳的路线却离陈女士很近,这让警方产生了怀疑。而在深入调查中,有两名女子同样指认了男子,说男子划水时碰了她们的身体。 之后,警方便将陈女士以及男子和另外两名女子带回了警局做笔录。 期间,陈女士多次要求游泳馆拉黑男子。但游泳馆并没有这么做,表示现在还无法确定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如果警方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那到时候再拉黑也不迟。 对于这个情况,有网友表示:“大家在游泳时游泳时,难免会碰到他人的身体,这是很正常的,这女的也太玻璃心了,居然还报警。”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事真不好说,如果只有女子一人被碰了,那还可以有理由说不小心,但另外两个女的也被碰了,还是同一个男的,这要说没问题,谁信?” 目前,警方已经对男子涉嫌猥亵进行了立案调查。 1、那从法律角度来讲,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猥亵? 其实这个需要从男子的主观目的,以及一些常识来判断了。 如果说当时人多,男子游泳时不小心碰到了其他女性的身体,那的确不太容易认定其具有猥亵的目的。 但陈女士也说了,当时身边没什么人,而且离她最近的就是男子。此外,其他两名女子也指认是被男子给碰了身体部位。 如果光碰了陈女士一人,那可能是不小心,但男子接二连三的还碰了其他女性的身体,这要说不是故意的,确实没什么人会相信。 为何游泳馆内其他游泳的男性不被指认,就指认这名男子呢? 因此,男子的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猥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既然现在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希望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如果确认男子没有猥亵的故意,那陈女士和其他两名女子应当赔礼道歉。 2、陈女士和两名女子在游泳馆被男子碰了身体,游泳馆是否要承担责任? 游泳馆作为公共性的经营场所,他们有义务保障来游泳的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但是本事件中,如果男子的行为被警方认定为猥亵,那实际侵权人就是男子,游泳馆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只需要承担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按照陈女士所说,游泳馆的工作人员虽然未借手机给陈女士报警,但在陈女士求助时,工作人员有帮忙看住男子使得陈女士有时间报警,该行为也属于合理的保障义务范畴。 因此,不管男子的行为最终是不是认定为猥亵,游泳馆都是没有责任的。 至于陈女士要求游泳馆拉黑男子,游泳馆的回复也十分合理,即在确定男子的行为属于猥亵后,才能拉黑处理。 对此,您怎么看待此事? 信息来源:荆楚网发布于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