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救护车上死亡停车吃饭耽误半小时
撕开医疗转运黑幕
事件回顾
2020年7月29日,32岁的刘丽丽因风湿性肌炎入住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家属多次强调其头孢类抗生素过敏史,护士也记录在案 。但8月2日,主治医生在未获家属签字同意且未做过敏风险评估的情况下,为刘丽丽注射头孢吡肟。5小时后,刘丽丽突发头痛呕吐、呼吸困难,转入重症室后病情持续恶化,出现呼吸道出血。
8月5日,院方建议转院北京协和医院,并推荐标有“吉大一院”标识的救护车。家属支付1万元费用后上车,途中却状况频发:氧气两度耗尽,车辆绕行四平、沈阳紧急加氧,延误超1小时;随车“医生”为临时雇佣,无急救设备且拒绝家属查看心率监测;更让人愤怒的是,司机还在服务区停车吃饭半小时。最终,刘丽丽在当晚11时30分,于车内呕血、心脏骤停,随车人员仅实施胸外按压,最终宣告死亡 。
事后调查发现,该车所属的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典型的“黑救护车”。2023年7月,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判决吉大一院因监管失职担责10%,赔偿9.1万元;仁康急救站无证运营担责60%,赔偿54.6万元;家属因未坚持尸检导致死因无法查明,承担30%责任 。2024年6月长春中院终审维持原判,但仁康急救站在强制执行近一年后仅支付6.8万元,剩余47万余元未结。
反思
1. 医疗监管层面:医院对医生处方权的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应建立严格的用药审批与监督机制,如使用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强制核验患者过敏史等关键信息,并将违规用药行为与医生绩效考核、职业信用挂钩。同时,对于外包的急救服务,医院不能只外包不管理,卫生部门需介入监管,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杜绝“黑救护车”冒用医院标识、在医院揽客等现象 。
2. 急救体系建设:黑救护车猖獗,反映出正规急救资源存在短板,尤其是跨区域转运危重病人的服务不足。政府应加大投入,扩充正规急救转运力量,建立全国统一的急救车辆监管平台,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打击黑救护车 。医院的转院流程也需优化,为患者提供明确、合规的救护车选择,并签订详细的服务协议,明晰权责。
3. 司法与维权角度:家属因缺乏法律知识未及时尸检,导致司法鉴定困难,在维权中处于被动。医院有义务在患者死亡后,主动告知家属尸检的权利、流程以及不尸检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提供法律援助。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时,应公开选择标准,允许家属参与,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司法公正和赔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