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最怕的不是穷,是枕边人没担当。 昨天刚办完的离婚案,女婿因拒绝照顾手术岳父被起诉遗弃,法院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扶助义务未履行。 现在中年人太难了! 四个老人要照顾,工作孩子两头烧。 但法律明确规定配偶患病拒不照料可构成遗弃罪,去年某地就有判例。 最寒心的是男方全程没露面,出院当天直接领离婚证。 有人说当年岳父反对婚事结下梁子,但婚姻登记那天起就该明白——娶的是妻子,接的是整个家庭责任。 那些"前任岳父不配我照顾"的论调,本质是逃避义务。见过更离谱的:有女婿请假照顾岳父反被妻子骂多管闲事,后来发现是妻子出轨找借口闹离婚。 将心比心吧!今天你对岳父母见死不救,明天你父母病床前谁端药?真当护工24小时替孝心?那些嚷着"各管各妈"的,结婚证撕了当合租合同更实在。 这事您站哪边?是女婿太记仇还是妻子太绝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