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下限为1930元。
具体如下
调整内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依据安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308元测算,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59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7元)。
调整范围
1、根据相关规定和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测算,缴存基数超过23502元的单位职工。
2、在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
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方式和时间
1、缴存单位:完成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1)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anqing.gov.cn)下载《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申报表》(2025年),认真填写审核,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2)登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按以下流程填报:单位清册申报——工资基数——增加个人——勾选需调整基数职工——录入新工资基数——保存清册——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图片——保存图片后提交审核。
2、个人缴存者:完成6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后,就近前往公积金网点窗口,填写《安庆市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业务;或登录“皖事通APP”——公积金专区——灵活就业人员信息调整线上办理。
3、申报时间:2025年7月2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