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早上来反馈关于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结果。
对方十字路口左侧来的自行车,想要左转抢绿灯尾,撞到网友的机动车侧面,摔下来倒地噶了。
自行车是上一个灯最后冲出来的,出来又被一个右转的车辆挡了半天,网友机动车是下一个绿灯启动的。
当时网友特别担心,害怕极有可能挨一个官非或者工作处分。我不太懂交通规范方面的分析,光从命局判断,告诉她只是破财,不影响其他。
到今年这件车祸终于了结,当时公安还是立案了,到了检察院,检察院查明之后不起诉。最后只是网友全责,赔的钱,并没有其他的牵连。没有刑责处分。
至于为什么自行车主动撞上的机动车,还是网友全责——关于这点,网友告诉我:因为对方不算闯红灯,虽然网友也不是闯红灯,但自行车人是上一个灯,所以判定是网友的责任。
这事我感觉也很莫名其妙,真是天降横灾。
有个小tips:网友提到说,她之前出差的时候,正好去到一个道观,道观说她FTS,她还专门做了FS。当时还觉得心安很多,没想到还是出这么大的事情
理论来说,出差的地方拜岁君也好,FS也好,是无用的。要在你日常居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