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浙江杭州,男子给儿子全款买车,儿子看中了一款270万的新车,销售要求他们先付款,再签合同。男子提出质疑:正常流程不是先签合同,再给钱吗?可对方却说他们跟其他车不一样,必须先付款,后签合同。男子照办,可等签合同时,却发现两份合同,一份是妻子的名字,一份变成了陌生人的名字,看中的那辆新车也变成了别人订过的库存车,男子大怒,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6月27日那天,浙江宁波的马先生想着给上大学的儿子一个惊喜,带着妻儿特意跑到杭州买法拉利。 儿子一眼看中了台红色的法拉利Roma,销售说展车被预定了,转头带他们去滨江门店看另一台“新车”,还说这台车今年4月才到店。 马先生一家觉得挺满意,正准备按规矩先签合同再付款,销售却来了句奇怪的话:“法拉利跟别的车不一样,得先付全款、买完保险,才能签合同。” 马先生买过不少车,头回听说这种流程,心里直犯嘀咕。可看着儿子期待的眼神,又想着这是正规授权经销商,就把270万全款转了过去。 钱刚付完,合同递上来,马先生当场就懵了——四份文件里,一份销售合同和授权书写着妻子的名字,另外两份上却出现个陌生的“楼先生”。他赶紧追问,销售支支吾吾承认,这台所谓的“新车”其实是两年前“楼先生”预定后又退订的库存车。 马先生查了报关单才发现,这车2024年4月就出关了,妥妥放了两年多的库存车。要知道进口车放一年就算库存了,长期搁着电瓶、电路啥的都容易出问题,以后用起来麻烦又费钱。 马先生当场拒收车辆,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他觉得经销商明知道是库存车却当新车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这就是欺诈。自己辛苦攒的钱想给儿子惊喜,结果掉进陷阱,这口气咋都咽不下。 杭州那家经销商态度强硬,关键问题都不正面回答,给媒体的声明也只说“正在办理退款”,为什么先付款后签约、为什么隐瞒车辆信息这些核心问题全避开了。现在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介入了,但双方还在僵持...... 说白了,这就是商家玩的套路——先把钱拿到手,消费者就被动了。要是发现车有问题,比如库存车、运损车,或者合同里有霸王条款,想反悔都难。 这事儿给所有买车的人提了个大醒:遇到商家不合常理的要求,一定得留个心眼,坚持“先签合同后付款”。签合同前,车主姓名、车辆型号、车架号这些关键信息都得核对清楚,最好写明是“全新车辆”,所有转账记录、合同原件都要保存好。 现在,马先生依旧在解决此事,能不能拿到“退一赔三”的赔偿,完全不是他个人的事,更是对整个汽车销售行业诚信的拷问。毕竟花270万买台车,谁也不想买回来一肚子气和一堆麻烦。 信息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