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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入企只一次、企业少跑腿——将为企减负落实到执法的每一个细节

食品监督抽查是保障食品安全底线的制度性措施,其中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置发挥着纠治违法、促进守法的重要作用。依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后处置工作规范,完成整项工作一般要入企3-4次,企业至少到行政机关3次,给企业带来较大不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动开展以来,临沂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创新实践,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整合入企事项、充分使用非现场方法,实现了“入一次企、跑一次腿”执法机关和企业双向完成全部工作,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提高了执法效能。

入企只一次,完成所有法定检查事项。食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置工作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审核,对报告送达、异议复检、追根溯源、调查取证、处罚落实、监督整改等环节有更严、更细要求,过去需要多次入企检查、核验。综合执法支队结合被抽检企业均为获证企业、管理相对规范的实际,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大胆探索,优化整合程序,把报告送达、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证据固定、电子送达确认书等程序全部准备完善,进一次企业,就把所有入企事项全部完成,实现了无事不进第二次,跑出入企检查“加速度”。今年以来,累计减少入企检查42次,16起食品案件实现“入企只一次”。

企业跑一次,解决所有后顾之忧。在进一次企的基础上,对当事企业也积极松绑,只在处罚决定送达这个法定程序中让企业“来一次”,同时对接完成三项工作:一是整改指导,手把手教会企业如何办、怎么改,帮扶到位;二是同步做好信用修复、风险防控告知书“三书同达”,特别是详细告知信用修复的途经、时限、要求,避免失信造成损失;三是开通罚没一码入国库机制,给企业自愿履行更大空间,这些做法有效减轻企业时间成本,帮助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经营。今年以来,累计减少企业跑腿32人次,12起案件实现“企业只跑一次腿”。

整改提一次,用“非现场”模式解决问题。处罚不是目的,监督整改、督促合法经营是处罚的目标,在监督整改工作上,着力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优先采用企业网上提交报告、证明材料、远程开启监控等方式,以“不见面、非现场”的形式进行整改核验,同时运用智慧监管平台信息核对等执法手段,确保企业100%整改达标,实现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