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敢生孩子?福建厦门,一任教近5年的小学女教师在产假期间,突然接到学校的考核通知:排名倒数第二,被解聘!女教师感到荒唐,举报到教育局,教育局称会批评学校,并要求继续聘用,目前,女教师已重新回到学校,但依旧担心哺乳期结束会被解聘。 一名年轻的小学女教师小陈(化名),在学校任教将近五年,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深受学生和家长好评。 小陈怀孕后,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申请了产假。作为一名母亲,她满心期待着孩子的到来,也期待着能安心养育新生命。 她深知教师的责任重大,但也相信学校和教育系统会给予孕期及产假的女教师应有的保障和理解。然而,现实却远远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美好。 在产假期间,小陈毫无预警地接到了学校下发的一份考核成绩通知。 通知上写着她在最近一次教师综合能力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二,且学校决定根据考核结果解除与她的聘用合同。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一般击中了小陈,她完全无法理解。 “我还在产假期间,根本没有参与任何教学活动,为什么考核成绩会这么差?更何况,学校也没有提前跟我沟通过,甚至没给我任何改进的机会!”小陈无奈地回忆道。 她先后多次与学校领导沟通,试图了解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解除聘用的理由,但学校领导态度坚决,称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师若考核不合格,就是“不适合做教师”,必须解聘。 “不管你是否在产假,考核不过关就必须执行规定。”校领导冷冷地说。 小陈感到被严重不公平对待,尤其是在她最需要支持和保护的产假期间。 她明明没有违反任何纪律,也没有任何工作失误,为什么学校要以考核成绩为由轻易解除合同? 这让她感到深深的失望和愤怒。她多次写信要求学校重新评估考核结果,或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校方态度依旧冷漠。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陈决定将此事举报到当地教育局。她详细陈述了自己的情况,强调自己在产假期间不应被考核,也不应该被以此为由解聘。 教育局在核实情况后,认定学校的行为存在明显不当,特别是在对产假教师的权益保障上有漏洞,给学校下达了批评通知,并明确要求学校撤销解聘决定,恢复小陈的教师身份。 小陈终于得到了正义的支持,学校被迫撤销了解聘决定,小陈得以重新回到讲台。然而,经历了这场风波,她的内心却充满了忧虑和不安。 “虽然现在还能继续工作,但我担心,哺乳期一结束,学校领导会找借口再度对我施压,甚至再次解聘我。毕竟,我是举报学校的‘麻烦制造者’了,这种‘得罪人’的后果谁能保证不会再来?”小陈说着,眼中闪烁着隐隐的焦虑。 此外,小陈也感受到同事间微妙的变化。虽然大多数同事私下里对她表示同情和支持,但少部分人因害怕“树敌”而保持距离。 小陈不愿意让这件事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氛围,但事实的压力让她倍感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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