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桂阳,00后考生周景明(曾用名:朱云飞/朱雀玄武/朱雀玄武敕令)上演“改名连续剧”,自2024年5月至今疯狂提交11次改名申请,成功改名3次。6月高考后他急求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声称"怕录取通知书收不到"。桂阳公安局硬核回应:教育系统认身份证号不认名字!依据《民法典》认定其行为属扰乱公共秩序,断然驳回第11次申请。期间,周景明从“朱雀玄武”升级到48字超长名“周天太上开天……玄穹高上帝”,甚至申请改名“周黄帝武则天”“周乔治华盛顿”。周景明对媒体自曝动机:“我想出名,黑红也是红!”其父紧急发声:“支持警方永久拒绝!”更自曝儿子患分离型癔症。有网友惊呼:现实版‘名字癫公’!有网友追问:你的名字,到底谁做主? 2025年6月29日,据上游新闻、大象新闻等报道,在湖南省桂阳县,一位名叫周景明的年轻人因频繁申请更改姓名,引发了一场关于个人权利与公共秩序的争议。 这个故事始于2024年5月,周景明首次向桂阳县公安局提交更名申请,从此开启了一段不寻常的“名字之旅”。截至2025年6月,他已累计提交11次更名请求,平均每月近一次,其中三次成功获批,但最近一次申请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却遭到拒绝,事件迅速在社交媒体发酵,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周景明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原名朱云飞,后因个人喜好多次更名。2024年,他将名字改为“朱雀玄武敕令”,但在高考报名时使用了“朱雀玄武”作为姓名。2025年6月,周景明通过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已成功改名为“周景明”并拿到了新身份证,但随后又提交申请,希望恢复“朱雀玄武”这个曾用名。他焦急地解释道:高考报名表和准考证上均使用“朱雀玄武”,而新名字“周景明”可能导致大学录取通知书无法顺利签收,万一快递员核对姓名不符,录取信可能会被退回,影响入学。 这一担忧源于他对高校录取流程的误解:他认为姓名必须与高考记录完全一致,否则会引发混乱。周景明的社交媒体帖子充满无奈,他晒出更名申请书和表格,强调“朱雀玄武”是他高考的“身份象征”,改名是为了避免“人生转折点上的意外”。 然而,桂阳县公安局对此并不认同。2025年6月29日,公安局公开回应:自2024年5月起,周景明已提交11次更名申请,其中三次获批(从朱云飞改为朱雀玄武敕令,再到朱雀玄武,最后到周景明),平均每1.2个月就申请一次。 最近一次申请发生在2025年6月24日,目标是将“周景明”改回“朱雀玄武”。公安局调查显示,周景明的更名理由虽涉及高考,但教育部门已明确表态:教育考试院确认,大学录取通知书签收和入学报到仅需身份证号码一致,姓名变更不影响流程。 更关键的是,公安局指出,周景明的频繁行为已超出合理范围——每次申请都需户籍民警审核、系统更新和文件归档,耗费大量行政资源。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安局认定这种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因为姓名登记系统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频繁变动可能导致户籍混乱、影响他人办事效率。 最终,公安局于6月29日宣布:暂不予审批本次申请,并建议周景明通过教育部门渠道解决录取疑虑。这场风波不仅揭示了个人与行政系统的摩擦,更提醒公众:姓名权虽自由,但行使时需理性。 周景明向媒体坦承改名动机系“追求关注,黑红也是红”,并自述患有分离型癔症。其父朱先生多次劝阻无效,公开支持警方决定,要求“日后申请一律拒绝”,希望他找个工作。 现如今,周景明未实现“网红”目标。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析?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通常而言,自然人更名权利并不受限,只要名字不违反公序良俗,这也是为什么周明在提交的多次申请中,有三次变更成功,其他的名字因为可能涉嫌违反公序良俗未被准许。 不同以往,周景明这次申请更名目的从“保障录取”异化为“名称偏好”,貌似应该同意。但教育考试院已书面确认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识别依据,其仍坚持更名,证明核心诉求脱离必要性和紧迫性。 《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周景明在短期内高频次申请(平均每月近1次),且多次使用明显违反社会常识的名称(如48字名称),主观上存在刻意消耗行政资源、制造舆论关注的恶意,客观导致户籍管理秩序混乱,符合“扰乱公共秩序”要件,存在滥用权利的嫌疑 即便周景明患有分离型癔症,但其在意识清醒时多次向媒体表明追求“黑 红”的主观意图,疾病不构成滥用权利的免责事由。 公安机关结合申请目的、名称合理性及社会影响综合判断,拒绝决定符合行政比例原则,未超越法定职权。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