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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与同事约好下班后喝酒撸串,5个人喝了一瓶自带的52度白酒,聚餐结束以深

上海,男子与同事约好下班后喝酒撸串,5个人喝了一瓶自带的52度白酒,聚餐结束以深夜,看着都没喝多,就各自打车回家,岂料,第二天邻居发现男子冻死在街头,男子家属无法接受,以未尽到照顾义务,把4名共同饮酒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关键时刻,同事拿出有力证据,让局面发生反转。法院:并非谁死谁有理,同事无责!

据阜阳·颍州晚报6月25日报道,上海一男子聚餐喝酒后冻死街头,法院:4位同事无过错。

2024年1月,上海的金先生下班后,和4名同事约好一起去聚餐,释放一下压力。

大家都一致同意去喝酒撸串,很久没吃烧烤,那家烤串味道不错,解解馋在喝两口。

这家烧烤店是他们聚餐的老地方,熟悉的老板、飘香的烤串,总能让他们吃的心满意足。

柴先生想起有一瓶珍藏的52度白酒,前几天打开尝了尝,那酒不错,好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

他带上那瓶开封过的52度白酒,笑着说:都小点口,咱悠着点喝,就这些,可别喝多了耽误明天事。

几人围坐在烤炉旁,滋滋冒油的肉串,香气直往鼻里钻,工作的苦累瞬间消散。

几个人大口吃肉,小口抿着酒,一边分享着工作中的趣事,一边吐槽着遇到的难题,欢声笑语不断,惬意极了。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等他们从烧烤店出来时,已是深夜。

5人人喝了一瓶白酒,还开过封,一人2两酒不到,都没喝多少。

互相打量了一番,步伐平稳,说话条理清晰,都觉得自己没喝多,便没想着互相送对方回家。

柴先生拿出手机,熟练地叫了一辆网约车,和同事们挥手告别,明天公司见!随后便上车回家。 谁也没想到,这竟是柴先生和同事们的最后一别。

柴先生的家人在家中左等右等,一夜未眠,却始终没等到他回家。

直到第二天,警察打来电话,他们才知道柴先生发生了意外。

原来是邻居早上路过街头,发现柴先生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脸色惨白,赶紧报了警。

警方迅速赶到,将柴先生送往医院,可一切都太晚了,医生宣布他已经死亡,死因是急性酒精中毒引发的冻伤。 得知这个噩耗,柴先生的家人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冷静下来后,家属们觉得柴先生的死和当晚一起喝酒的4位同事脱不了干系。

肯定是他们灌酒,才让柴先生酒精中毒的!喝了这么多酒,怎么就没人把他安全送回家呢?

家属越想越气,平日里都称兄道弟,出事了没人管没人问,心里满是愤怒。

他们开始四处打听,当晚柴先生到底和谁喝的酒,柴先生不胜酒力,要好的朋友都知道,是谁逼着他喝酒。 4位同事也听说了柴先生的事,他们也十分震惊和悲痛,主动上门看望家属。

可家属们根本听不进他们的解释,认定是同事们的过错导致了这场悲剧。

面对家属的指责,4位同事无奈又委屈,都是好友没有灌酒,大家都是自愿喝的。

而且结束的时候,柴先生看起来好好的,走路也很稳,所以才各自回了家。

但家属们根本不相信,坚决认为同事们未尽到照顾义务,要为柴先生的死负责。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越来越深,最终闹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气氛紧张得让人窒息。柴先生的家属情绪激动,声泪俱下地控诉4位同事,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4位同事则一脸无奈,反复强调谁都没劝酒。关键时刻,其中一位同事拿出了关键证据——烧烤店门口的监控视频。

视频清晰地显示,柴先生离开烧烤店时,步伐虽然有些缓慢,但确实能够独立行走,没有明显的醉酒迹象,还能正常和同事交谈。

当晚柴先生穿的有些少,一月的上海,还有些冷意,其中一位同事把自己的马甲脱下来,给柴先生穿上。

视频中柴先生还推脱,被同强行穿好,这一举动证明同事们实行了照顾义务,并非不管不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4位同事存在强迫饮酒或劝酒行为,聚餐结束时柴先生能独立行走、状态正常,同事还向他提供了外套,尽到了相应照顾义务。

那么,同事对柴先生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和慎重考虑,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无法认定4位同事存在强迫饮酒或劝酒的行为。

聚餐结束时,柴先生的状态表明,他有自行回家的能力,而且同事们也对他关心照顾。

柴先生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饮酒行为和酒量有清晰的认知,也清楚饮酒可能带来的风险。

所以,4位同事已经尽到了普通人应有的照顾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柴先生家属的全部诉求。 有人同情家属的遭遇,也有人觉得法院的判决合理。

但无论如何,此案例提醒我们,饮酒要适量,时刻关注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珍惜生命。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