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6月2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业绩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由于2024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须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需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共1,951,260股,即195.13万股。
股本及注册资本预计变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195.13万股,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981,312,532股,即98.13亿股变更为979,361,272股,即97.94亿股,注册资本也将由981,312,532元,即9.81亿元变更为979,361,272元,即9.7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5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本变动相关手续,本次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动预测不包含上述变动情况。
债权人申报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债权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10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00—18:00。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号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联系人是刘新星、王垚,电子邮件为IR@CRHMS.CN,联系电话010-65395201,传真010-65395300。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