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陈泳均
近日,上海徐家汇街头出现这样有趣一幕:金属质感的人形机器人在过斑马线前,左右转动“脑袋”观察路况,等待时轻轻跺了跺机械脚。这个画面被市民抓拍,发布在社交媒体,引发了大众热议。事实上,这并非沪上市民首次邂逅人形机器人,从“网红打卡地”武康路的梧桐树荫下,到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科技展台前,人们都能看到这些有传感器“眼睛”的机械身影。人形机器人如何实现对现实环境和路况的感知?今后又该如何制定相关法律?
==技术解码==
机器人的“视力矫正”与“学步教练”
仔细观察路况,缓缓前进的机器人如何感知现实中的路面情况?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自动化学会网络计算专委会委员解煜向记者分析道,机器人主要依靠激光雷达、摄像头等传感器来检测周围障碍物,激光雷达通过发射激光束并接收反射光来测量距离。通过图像识别、目标检测等技术,分析画面中的物体形状、大小等特征来检测障碍物。当检测到障碍物时,系统会立即发出指令让机器人停下,就像汽车的倒车雷达能检测车后的障碍物,并提醒驾驶者一样。
正如幼儿学走路,会有一段攥着父母手指,摇摇晃晃迈开肉乎乎的小脚,歪歪扭扭往前挪的过程。那么,人形机器人如何像人一样观察真实环境,一步步学习走路,并且进行决策?“自研机器人标定技术和多相机就像给机器人打造了一套‘精准定位系统’,它能对机器人全身不同位置相机所捕捉画面的坐标系进行精准对齐。”节卡人形机器人研发工作人员用通俗的语言向记者解释道,打个比方,这就如同给机器人的每只“眼睛”都校准了位置,确保采集到的环境信息能准确对应到真实场景,从而提升环境建模精度,让机器人能“看清”周围世界。
人形机器人不断提升走路时的全身协同,离不开“智能教练”。“‘3B机器人操作模型’充当了‘智能教练’的角色,能让机器人模仿人类在任务过程中的全身协调和灵巧操作,实现全身协同。人形机器人可以对感知到的环境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和理解,当遇到任务时,能快速做出合理的认知决策,继而通过3B机器人操作模型精准执行任务。通过采集人类遥操作机器人的数据,我们持续训练3B机器人操作模型。”节卡研发人员介绍道。
==尚未明确界定==
人形机器人需要立法专门设定类别
如今,越来越像人的人形机器人,究竟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还是人,或是“第四类存在”?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事法律系副主任王晓华介绍,无论是从技术能力还是从法律分类看,目前机器人通常不被认定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更不具备“人”的法律主体资格。
王晓华认为,从技术上来看,现在的人工智能体还是人类的一种工具,一般定位为一种特殊设备或智能终端。从现行法律体系看,机器人属于“既非机动车亦非人”的新型技术实体,尚未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有明确界定,未来需要立法专门设定类别。操作机器人在道路上使用本质上和操作车辆类似。若构成过错侵权,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还可能面临罚款或行政拘留。责任界定要结合事故性质、控制方式和责任主体具体行为判断。
从一定程度上来看,科技走在了法律的前面,面对机器人这类新兴事物,如何出台相应的法律?王晓华表示,法律静态性和滞后性决定了法律的发展永远是落后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这并不仅仅是今天才有的问题。
不过随着科技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法律完善度需要整个社会共同推动立法的完善。机器人立法需要先“上户口”,明确其法律定位;再建“成长档案”,动态监管;最后给“学步规则”立规矩。
王晓华建议从三方面着手,首先,明确机器人产品的法律定位,完善其在民法和行政法中的权责归属。其次,建立“风险预防+动态监管”的制度框架,引导企业增强安全设计和运维管理。此外,设立专门立法或司法解释,对智能交通设备引发的纠纷进行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补充和细化。